广西柳州,一男子做包皮手术,却遭遇黑医生,手术中途向男子索要1.2万元,否则不再进行手术。男子被迫无奈付了手术费。事后,男子愤怒将医生杀害。法院:可以从轻处罚。(案例来源:广西柳州中院)
事发前,30岁的男子黄刚(化名),其生殖器上突然出现不明痘痘,瘙痒无比,疼痛难忍,感到非常的害怕。随后,他上网查询,感觉此乃疑似梅毒或者是艾滋病。
黄刚害怕自己有病,后半生就就无幸福而言。紧接着,他将自己的事情告诉了老爹。老爹得知后,也是非常的紧张、着急,自己就这么一个孩子,如果真的是有这种病了,那还得了,关键是自己还没抱孙子呢?
随后,老爹坚决让儿子去正规医院检查治疗,称有病就去治,不要独自揣测,讳疾忌医。
听到老爹的关心的话后,黄刚认为非常的有理,自己此时还是年轻有为的青年,不论是什么病,既然发现了,就要趁早治疗,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然后,黄刚在网上找到一家医院,并联系了该院的医生。医生保证,他绝对能够将黄刚治愈,还声称关于以后幸福的病要早治,并让黄刚早点去医院找他治疗。
黄刚听到医生的话后,非常高兴,自己的病能够医治,便与对方相约 ,第二天早上去他那里治病。
令人意外的是,黄刚与老爹一起打车去医院途中,却被出租车司机拉到另外一个医院,该院的医务人员将黄刚父子二人直接带到梅医生屋内。
梅医生此时正值53岁,见黄刚父子二人不请自来,心里感到非常兴奋,满面笑容的服务,让黄刚父子感到非常的不好意思。
梅医生明知对方是找错人了,却来个将错就错,并未主动说明真相,心想先赚上一笔再说。
梅医生亲自检查黄刚的病情后,如同网上医生给出一样的保证,因为他多次治愈过这种病,非常有信心手到病除。随后,他出具治疗黄刚病情的方案。因黄刚治病心切,也就没有问具体价格,和具体的手术内容是什么,而梅医生也没有主动告知。
然后,梅医生积极安排黄刚手术,这手术只是简单的包皮手术,但黄刚却不知情。特别令人感到愤怒的是,梅医生竟然在手术中途停下,并称手术费增加至1.2万元,让黄刚老爹快点交钱,否则手术不会继续下去,黄刚的伤口也不给包扎治疗。
为了能让儿子尽快安全顺利完成手术,黄刚老爹被逼无奈支付了1.2万元。黄刚也顺利手术完毕。过了一段时间,网上医生见黄刚没有来治病,便主动给他打电话,得知黄刚做个包皮手术竟花了1.2万元,直呼他被骗了,还说这个小手术根本不需要花这么多的钱。
当黄刚听完这句话后,直接气得浑身发抖。挂断电话后,他觉得,这个梅医生不仅不告知自己手术真相,还骗自己的钱。愤怒的他,买了一把水果刀,直接到那个黑心梅医生办公室,将其残忍杀害了。
事后,当地主管部门调查发现,梅医生所在的医院,存在违规行为,对其作出15.1万元的罚款。
黄刚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对于黄刚的遭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如何评价?
1、梅医生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黄刚手术方案,侵犯黄刚的知情权。
《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黄刚同意该治疗方案,但是梅医生却未告知,黄刚患有什么病,和具体做的是什么手术,其未尽到告知义务,让黄刚多花了很多钱,该医院承担侵权责任。黄刚有权要求医院赔偿。
2、梅医生手术中途强行索要1.2万元手术费,涉嫌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梅医生利用手术中途停止,称不交1.2万元手术费,就不再继续手术,以此要挟黄刚老爹,迫使他担心自己儿子安危,被迫支付1.2万元超高的手术费。
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5000元,一般来说包皮手术才两三千元,梅医生非法索要1.2万元,已超过5000元,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梅医生已被黄刚杀害,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黄刚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黄刚构成故意杀人罪,符合法律规定。本案中,存在依法从轻处罚的情形。
第一,由于梅医生故意在包皮手术中勒索1.2万元的手术费,存在严重过错,可以减轻行为人的责任;第二,黄刚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梅医生家属6.7万元。
对此您怎么看?
留言参与讨论。
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