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公司拒不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补偿金,构成犯罪吗?

「法律解答」

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13年1月2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适用范围,以严格约束用人单位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解释》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具体范围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经济补偿不属于上述范围,故公司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但是,倘若经济补偿经过法院生效判决予以确认,公司拒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因为公司拒不支付的行为损害了司法权威以及司法公信力,值得刑法予以惩戒。

说得通俗点,劳动者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查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发现公司或老板通过其他方法仍继续经营,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可以向公安机关予以报案,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声明:本公众号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本人发表文章时的观点,不视为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鉴于劳动争议案件性质特殊,每个地方有各自规则,建议具体问题咨询律师,谨慎引用。如您有意就相关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我们联系。

零言法语

王之焰,执业律师,具有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团队专业致力于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架构规划、公司治理、公司合规、刑事风控以及不良资产处置。

手机:18116324203

电子邮箱:starylight_cn@163.com

个人微信号:stary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