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登记证书

不小心丢失、损毁了

该如何办理补、换领呢?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办事资料

01

车主为个人: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02

车主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机动车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注:换领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旧登记证书。)

办理流程

1

车管预约

关注“济南车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业务指南”→“车管业务预约”进行预约。

(或下载注册“泉城行+”APP→“窗口预约”→“车管预约”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操作。)

2

受理缴费

到业务受理大厅取号、受理、缴费。

3

领取证件

1

需前往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不支持异地办理。

2

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办理补发、换发登记证书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

车辆在查封、锁定的状态下不能补领。

补换领登记证书后

可要妥善保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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