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登记证书
不小心丢失、损毁了
该如何办理补、换领呢?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办事资料
01
车主为个人: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02
车主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机动车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注:换领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旧登记证书。)
办理流程
1
车管预约
关注“济南车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业务指南”→“车管业务预约”进行预约。
(或下载注册“泉城行+”APP→“窗口预约”→“车管预约”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操作。)
2
受理缴费
到业务受理大厅取号、受理、缴费。
3
领取证件
1
需前往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不支持异地办理。
2
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办理补发、换发登记证书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
车辆在查封、锁定的状态下不能补领。
补换领登记证书后
可要妥善保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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