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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8日,台州仙居县卫生健康局接到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违法线索,告知仙居县某美容院涉嫌构成非法行医。3月2日,县卫健局卫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美容院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并查封4台医疗美容仪器。当日,县卫健局对该美容院进行立案调查。

注销营业执照?!

在调查过程中,该美容院负责人注销了美容院的营业执照。卫健局执法人员通过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仙居县派出所的查询确认该美容院为郑某个人经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营业执照注销后由经营者郑某承担其原仙居县某美容院的违法处罚。

违法事实确定

进一步调查后,卫健局执法人员确认郑某(原仙居县某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为顾客注射肉毒素、使用冰点脱毛(强脉冲光脱毛)、热玛吉(射频治疗)、聚拉提(超声治疗)等医疗美容仪器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服务的行为属实。

其员工郑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使用冰点脱毛(强脉冲光脱毛)、热玛吉(射频治疗)、聚拉提(超声治疗)等医疗美容仪器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服务的行为属实。

“一案双罚”

本案涉及2个违法主体,一是郑某(原仙居县某美容院经营者),二是该美容院员工郑某某。郑某(原仙居县某美容院)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郑某某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均已构成违法。

针对郑某(原仙居县某美容院),县卫健局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结合《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决定给予“没收4台医疗美容仪器+罚款18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郑某某,县卫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同时结合《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8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小贴士

教你正确识别

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

生活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对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入侵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方面服务的行为。像常见的皮肤护理、美发、美甲、身体按摩、修眉等都属于生活美容服务。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像隆胸、隆鼻、抽脂、手术除皱、割双眼皮、打美容针、打耳洞、激光类医疗美容(冰点脱毛、光子嫩肤、热玛吉、激光去文身、白瓷娃娃、皮秒等)都属于医疗美容服务,只能在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由有相应医师资质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进行。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广大爱美人士在选择医美产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在生活美容机构进行医疗美容服务很可能出现从业人员无资质、医疗器械质量无法保证、美容效果无法达到预期等问题。不但损失钱款,还可能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法律法规

一、《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 美容皮肤科项目(暂不分级)(二)有创治疗项目 1.微创治疗项目(1)物理治疗:冷冻,电外科治疗(高频电治疗,电解,电灼治疗等),微波治疗,粉刺挤压,微针(Microneedle)治疗,其他针对皮肤病损或缺陷的物理治疗。 (2)抽吸、注射及填充:局封(相关药物),硬化剂注射,肉毒素注射,填充物注射,吸脂与脂肪移植,其他针对皮损或缺陷的注射治疗。 (3)化学剥脱。(4)激光和其它光(电磁波)治疗: ①激光治疗:包括除皱、消除皮肤松弛、脱毛、磨削,去瘢痕,去文身和文眉,去除色素性皮损,治疗血管性疾病所致皮肤异常,治疗皮肤增生物。②强脉冲光(IPL)治疗:包括除皱、消除皮肤松弛、脱毛、针对色素性皮损和血管性疾病所致皮肤异常的IPL治疗,皮肤瘢痕IPL治疗。③其他光(电磁波)治疗:射频治疗,超声治疗,光动力疗法。④其他针对皮损或缺陷的光疗或激光治疗。

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三、《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来源: 浙江卫生监督 仙居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