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日公示的“(郴市监案处字〔2023〕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于2022年3月8日、2022年11月28日从某公司购进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针头(规格:27G*50mm,单盒数量:50EA)4盒共200支,其中,批号分为20210315(生产日期:03/2022)2盒100支,批号20221002(生产日期:10/2022)2盒100支,购进价格:4.5元/支,该一次性使用针头内外包装上均无中文标签标识,内包装标注产品名称为“Fine Micro Cannula”(STERILE)(Discard Safely after Single Use)(译为“精细微型插管”无菌,一次性使用)。
经查,该医院无法提供上述医疗器械的真实的生产商信息、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检验报告或进口通关证明。截止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20日查处之日,医院库存上述一次性使用针头149支,已使用51只。
2023年5月30日,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上述一次性使用针头149支,没收违法所得229.5元,并处罚款10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建院于1907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康复保健、医养结合为一体的国家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曾先后获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全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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