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华南,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哲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哲学。
摘要:味觉思想之确立,原本作为欲望表达的饮酒被转换为认知方式与思想方法。苏轼、朱肱等人进而从味开始考察酒,追寻酒趣、酒德。尤其从性道之维领会酒,深刻阐发了“以酒为命”“酒近于道”“酒中有妙理”等精义,揭示了酒的形上内涵。自此,对于士人来说,饮酒不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它既是一种思想方法,也是性命、道理的展开,更是自觉的精神修行。饮酒敞开酒中之道与理,以及人自身的性和命,酒也就由外在的欲望对象转换成了人的内在精神生命。当饮酒被当作形上活动,日用常行也就有了形上意义,这些洞见无疑为“日用即道”观念提供了必要的精神准备。 关键词:酒文化;苏轼;朱肱;酒近于道
远古以来,酒以其甘美之味引起了人们的兴趣。饮酒使人快乐,故有“酒为欢伯”之称。换言之,酒乃口腹之欲的对象。因为被当作欲望,所以也被人们提防,“以礼饮酒”可以看作对作为欲望活动——饮酒的自觉规训。魏晋时期,随着味觉思想的确立,饮酒超越欲望,逐渐被士人当作思想方法。魏晋人醉的自觉正基于此。“酒,正使人人自远”(王光禄)“酒正引人着胜地”(王右军)“三日不饮酒,觉形神不复相亲”(王佛大),酒被理解为“使人人自远”“引人着胜地”的方式①以及“形神复相亲”的方法。这些高妙的境界或人生体验借助于酒才能实现。陶渊明“对酒绝尘想”②与李白“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③的表述中,酒也被当作超越尘想与通达大道的基本方式。在他们表述中,酒本身有何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酒能够让饮者达到思想目标,正是在此意义上,酒获得了思想方法的意义。
宋儒以“乐”对抗“苦”,他们一改魏晋隋唐以酒对抗尘俗、对抗人生之苦的做法,不再把饮酒当作通达思想目标的工具。“深深酒不为愁倾。”④“太平自庆无他事,有酒时时三五杯。”⑤“愁”“苦”不再是饮酒之因,“与愁对”反倒降低了酒的价值。饮者不必为酒之外的目的而饮,也不是因为酒能够把人带到他处才饮,饮酒本身具有独立的价值。
随着酒在民间普及,饮酒在北宋被当作人情之常。相应地,人们对酒的领悟大大深化,开始对酿酒技术及酒的精神品性进行系统理论总结。就理论水准看,苏轼的《浊醪有妙理赋》⑥与朱肱的《酒经》之“总论”⑦最有深度。他们都认识到酒中有“理”,有“道”,都贯彻从“味”开始路线,又都由酒显道。在酒与人关系上,他们都坚持“以酒为命”说,自觉追求“酒中之趣”。他们试图从心性与道两个层次理解与规定酒,从而赋予酒以深沉的形上内涵。
一、以酒为命
东坡年少时不饮,后入仕,为宴饮风气所染才开始喝酒。“乌台诗案”致其坐牢百日。出狱后,被贬为职位低微的黄州团练副使。其间,苏轼生活窘迫,不得已垦荒维持生计。但他很快适应了新环境,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学会了酿酒,能够时常饮酒。虽然穷困,但自耕东坡,有余粮还能酿酒、饮酒,这给了东坡莫大的精神安慰。东坡酒量不大,但爱饮,且喜与客同饮。⑧长期酿酒,又大量饮酒、醉酒,使苏轼逐渐体贴出酒的百般滋味。对酒有了深刻的领悟,苏轼写了大量有关饮酒、醉酒的诗词,也以酒为主题作了不少赋,如《洞庭春色赋》《中山松醪赋》《酒子赋》《酒隐赋》等,其中理论水准最高的是《浊醪有妙理赋》。
《浊醪有妙理赋》并没有涉及酒的酿造技术,苏轼更多关注的是酒的性味以及酒的精神价值:
酒勿嫌浊,人当取醇。失忧心于昨梦,信妙理之疑神。浑盎盎以无声,始从味入;杳冥冥其似道,径得天真。伊人之生,以酒为命。常因既醉之适,方识此心之正。稻米无知,岂解穷理;曲糵有毒,安能发性。乃知神物之自然,盖与天工而相并。得时行道,我则师齐相之饮醇;远害全身,我则学徐公之中圣。湛若秋露,穆如春风。疑宿云之解驳,漏朝日之暾红。初体粟之失去,旋眼花之扫空。酷爱孟生,知其中之有趣;犹嫌白老,不颂德而言功。兀尔坐忘,浩然天纵。如如不动而体无碍,了了常知而心不用。坐中客满,惟忧百榼之空;身后名轻,但觉一杯之重。今夫明月之珠,不可以襦。夜光之璧,不可以餔。刍豢饱我而不我觉,布帛燠我而不我娱。惟此君独游万物之表,盖天下不可一日而无。在醉常醒,孰是狂人之药;得意忘味,始知至道之腴。又何必一石亦醉,罔间州闾;五斗解酲,不问妻妾。结袜廷中,观廷尉之度量;脱靴殿上,夸谪仙之敏捷。阳醉逷地,常陋王式之褊;乌歌仰天,每讥杨恽之狭。我欲眠而君且去,有客何嫌;人皆劝而我不闻,其谁敢接。殊不知人之齐圣,匪昏之如。古者晤语,必旅之于。独醒者,汨罗之道也;屡舞者,高阳之徒欤?恶蒋济而射木人,又何狷浅;杀王敦而取金印,亦自狂疎。故我内全其天外寓于酒。浊者以饮吾仆,清者以酌吾友。吾方耕于渺莽之野,而汲于清泠之渊,以酿此醪,然后举洼樽而属予口。⑨
浊醪有妙理,出自杜甫诗:“浊醪有妙理,庶用慰沈浮。”⑩“酒”以液态呈现,但其妙理与性味相关,其中也凝聚着悠久的前生往事,故非感性直观所能把握。酒由稻米酿造,稻米可谓酒之“母”,⑪但酒性迥异于稻米之性。造酒需要水,而酒可移易人的情性,水却无此功效。稻米之性甘平,可让人饱。酒性大热,既可“散腰足之痹顽”,也能令人“醉梦纷纭”⑫。更有甚者,饮酒可“逃天刑”:“曾日饮之几何,觉天刑之可逃。”(《中山松醪赋》)⑬有限之身,寿夭有定,多病多愁,这是天刑。饮酒移易人的心境,可让人“觉天刑之可逃”。逃天刑可超越眼前实际而遨游于太初之境。苏轼将酒称为“神物”,说酒能“穷理”“发性”,即是此谓。
与明月珠、夜光璧这些不能吃、不能穿的身外之物相比,酒寒可当襦,饥可代餔。酒可近人身,更能入人身,可说是身内之物。同是身内之物,酒与刍豢、布帛还不同。苏轼指出,刍豢可以让人饱,但是却不能提高人的精神觉解(“不我觉”);布帛可以御寒暖身,但是却不能增益人的精神趣味(“不我娱”)。饮酒对人的生理会产生诸多影响,比如可使人发抒郁结、兴奋欢乐,又能麻痹神经,使人昏昧。苏轼强调饮酒能够提高人的精神觉解、打开新的精神境界,无疑着眼点放在饮酒对人的精神影响方面。酒使我“觉”,令我“娱”,这就是苏轼所说酒的“神圣功用”。但是,这个功用并不指向生命之外,其本身就是生命之展开。苏轼这里所谓“独游万物之表”指神游万物,不与物接,不干万物的生命境界。饮酒可独游万物之表,可居于超越境界。在此境界中,精神凝聚,身心和畅,所谓“湛若秋露,穆如春风”“游物初而神凝兮,反实际而形开”⑭是也。如果“三日不饮酒,觉形神不复相亲”“对酒绝尘想”等表述中,酒充当着进入特定境界的思想方法,那么,饮酒而“独游万物之表”则显示:饮酒不仅是通往他处的阶梯,人酒交融本身就是值得追求的生命境界。⑮
“始从味入”,这是理解、与酒相知的关键。酒之味,在《中山松醪赋》中苏轼将中山松醪描述为“味甘余而小苦”,同时也指出“甘酸而易坏”⑯。酒味表现为“无声”“无形”,所谓“浑盎盎”“杳冥冥”也。“浑盎盎”是浑化充盈之态,“杳冥冥”意思是深远幽冥貌。视觉、听觉无法接近这样无形无声的存在,只有味觉可以通达。⑰“浑盎盎”“杳冥冥”之“味”可通“道”⑱,由“味”入,可得“道”之“门”。“径得天真”正是此谓。“天真”,生命得道之态也。
不管是“甘”,还是“苦”,具体“味”之实现都需要人与酒交融。饮酒-品味过程就是人与酒相互授受的过程:人把自己交给了酒,酒也把自身给予了饮者。我投入酒中愈多,酒给予我愈多,酒中之我愈显,我与酒愈难分。苏轼据此得出“伊人之生,以酒为命”的结论。“以酒为命”即把酒当作人的生命。“以酒为名”出自刘伶自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⑲“名”通常训为“命”。刘伶在此尚是表达自己对酒的体会,以酒为命也仅限于其本人。苏轼则将“以酒为命”的主体普遍化,将酒视为人类生命本身。苏轼在《既醉备五福论》中写道:“《既醉》,太平也,醉酒饱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而说者以为是诗也,实具五福。其诗曰‘君子万年’,寿也;‘介尔景福’,富也;‘室家之壸’,康宁也;‘高明有融’,攸好德也;‘高明令终’,考终命也。凡言此者,非美其有是五福也,美其全享是福,兼有是乐,而天下安之,以为当然也。”⑳醉酒可寿、可富、可康宁,有好德、有好命。“醉酒”“饱德”与士君子生命相互通达,这是生命的理想,也是醉酒的理想。
对个人来说,“以酒为命”意味着把酒当作自己的生命。较之与身脱离的“名声”,饮酒无疑更为重要,故苏轼会说“身后名轻,但觉一杯之重”。饮酒让酒与人相融,让人在世味否塞中也能保持旺盛的生机。酒的形态“似道”,酒如此,生命也如此。人以酒为命意味着人的生命也应当“浑盎盎”“杳冥冥”,而不应当为名利使身心分化、忙碌。将酒契入自己的生命、等同于自己的生命,这当然不是酒鬼的呓语,其是真正认识到了酒对生命的价值意义。这与晏殊的“人生不饮何为”㉑一样,将饮酒理解为生命意义的兑现与展开。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在酒中洞见人类生命的丰盈与深厚。
醉酒麻醉人的理智,伤害人的身体;醉行败坏人的品德,冲击现存秩序,由此招致诸多批评。批评者认为,酒是毒物,人们理当弃绝。比如范镇说“曲糵有毒,平地生出醉乡”。“曲糵有毒,安能发性?”这是苏东坡对范镇的直接回应:“承别纸示谕:‘曲糵有毒,平地生出醉乡;土偶作祟,眼前妄见佛国。’公欲哀而救之,问所以救者。小子何人,顾不敢不对。公方立仁义以为城池,操诗书以为干橹,则舟中之人,尽为敌国,虽公盛德,小子亦未知胜负所在。愿公宴坐静室,常作是念,观彼能惑之性,安所从生,又观公欲救之心,作何形段。此犹不立,彼复何依。”㉒范镇将“醉乡”与“佛国”并立为儒家两大敌手加以拒斥,因此否定酒。苏轼认为,饮酒是人的基本欲求。诗书仁义可以引导、规范这些欲望,但却不能禁止饮酒。将酒视为毒物,禁止饮酒是绝人之所同好,是与人类为敌(“舟中之人,尽为敌国”)。酒能够吸引人表明,酒性与人心彼此相依。二者相互依存,酒性与人心交织为一,可以说,酒性就在人的性命中。苏轼据此认为,不能说能引发人性的酒有毒。苏轼在人性中为酒的存在寻找依据,这个做法足够高明。这也是“伊人之生,以酒为命”说的理据。
酒性大热,饮酒会让人血脉畅通,也会让人“初体粟之失去,旋眼花之扫空”。酒还可使人独游万物之表、忘我忘物,居于本真自由之境。“兀尔坐忘,浩然天纵。如如不动而体无碍,了了常知而心不用”正是饮酒后生命所呈现的广大而高明境界。“坐忘”是忘我、忘物、忘内外,“天纵”指放任天性,“心不用”是指不再为尘俗操心费神。此即“人当取醇”之生命纯真不杂之态。以酒为命,酒让人成为他自身——在偏离自身时则可将人带回每个人的原初。饮酒而可“得天真”,这表明,饮酒已经超越了口腹之欲,而被当作通达高明境界的一般性思想方法。尽管苏轼用了“如如”“了了”等佛学词汇,显然他始终将道家的“天真”视为理想状态。
“真”包含“真性”“真情”,也指“真心”。“天真”是人心之本然,世人陷于名利之纷扰,总会远离天真而趋于伪饰。在苏轼看来,停留于人心既成的现实,是无法认清人心之正的。只有酒醉之后,真心、真性才能显露出来。所谓“人间本儿戏,颠倒略似兹。惟有醉时真,空洞了无疑”㉓。“醉”是酒对人的完全占有,它为人撇开后天被掺杂之质,乃实现“真”的唯一条件。饮酒不仅可“得真”,醉酒本身就能“真”。这表明,酒既是一种思想方法,也是理想的生命境界。故苏轼说“常因既醉之适,方识此心之正”。古人常常以醉酒来检验一个人的外在仪态,如“醉之以酒而观其则”(《庄子·列御寇》)醉酒使人昏昧,在醉酒状态下,人的行为摆脱伪饰,尽显真实修养。苏轼十分赞同醉酒识人之说,他列举了四个例子作为佐证:“结袜廷中,观廷尉之度量;脱靴殿上,夸谪仙之敏捷。阳醉逷地,常陋王式之褊;乌歌仰天,每讥杨恽之狭。”醉有其外在仪态,人们由醉态而可以了解他人真心真性。当然,这个方法不仅适用于醉者之外的他人,同样也适用于认识自己。认识到自己的真性,也就能觉解醉的价值。觉解了醉的价值,当然会勇敢坚守,不为他人所动。此即苏轼所谓“我欲眠而君且去,有客何嫌;人皆劝而我不闻,其谁敢接”。苏轼一改以醉识别他人做法,自觉从醉来认识自己真正的心性,这无疑拓展了心性之学的外延。
古来酒被当作“狂药”,比如晋人裴楷曰:“足下饮人狂药,责人正礼,不亦乖乎?”㉔酒让人理智被蒙蔽,无法辨析周遭事态,又往往激发人的情绪而不能约束,故常常会说出或做出礼法不容之事。苏轼并不认同此说法,否定酒为狂人之药。他为酒辩解:首先,人生而有伟大的智慧,人心并不昏昧(“人之齐圣,匪昏之如”)。酒可使人醉,但醉并不意味着昏昧。人之醉是主动的坐忘,比如忧心之失去。其次,人之醉往往也是清醒的,醉中也有大智慧。苏轼描述醉为“如如不动而体无碍,了了常知而心不用”。世人用心,往往逐物不返。心陷于世俗之“用”而常常分化、远离本心。醉人忘我忘物,遗心不用,心得以全而复归其真。故心虽不用而能够了了常知,正是生命之伟大觉悟。
二、酒之味即道味
苏轼从酒味开始说酒,但他没有止于酒味,而是努力超越酒味。“得意忘味”之所忘是酒味。“忘”不是断绝,而是超越。“腴”指厚味,“道之腴”之丰厚的“道味”。“忘味”指超越酒味,“知至道之腴”指获得超越性的“道味”。由酒味而入,止于道味。“饮酒”可“得道”,“饮醇”即“行道”(“得时行道,我则师齐相之饮醇”)。较之仅仅将酒作为通达精神境界的思想方法,苏轼对酒自身价值意味的肯认无疑更进了一层:酒本身就是“道”。
得道味而反观,则酒味又不同。如我们所知,饮者所品味到的滋味与饮酒环境相关。淳于髡曾描述一个人醉酒量的变化:饮君上所赐之酒,有执法在旁,饮酒时心存恐惧,压抑收敛,一斗可醉。宴请贵客时,礼仪在侧,庄重严肃,二斗即醉。有朋自远方来,亲切晤会,身心欢愉,可饮五六斗。乡里欢会,无所禁忌,轻松游戏,异性混杂,纵情嬉乐,可饮八斗。最后,在纯粹娱乐性饮酒(相对于喝花酒)中,有妓乐刺激,可饮一石。㉕淳于髡在这里点明了饮酒环境对饮酒心境的影响,进而影响对酒的感受。对酒的感受就是酒呈现于人的酒味,当然,其中包括物理性的滋味以及情绪性、心理性的意味。苏轼直言,既得道味,饮酒多少、居处何处等外在环境不复重要。更不必撇开家庭生活而独往醉乡。
苏轼爱酒,但绝非酒精依赖者。这在他对“醉”与“醒”的态度上可以清楚地反映出来。他意识到道之不行,而自觉学徐邈以酒保身,所谓“有道难行不如醉”㉖。他曾经天天饮酒,所谓“海边无事日日醉”㉗。甚至夸张地要醉百年(“百年里,浑教是醉,三万六千场”)㉘。有时,他觉得与其清醒地看世间争夺蝇头小利,还不如天天醉着,这样耳目也会清净些。有时,他会醉了醒,醒了又醉(“夜饮东坡醒复醉”)㉙,认取醉乡为安身处(“醉里无何即是乡”)㉚,似乎成了醉乡之民。但是,苏轼熟知历史,对于醉与醒的有限性有清醒的认识。在《谢苏自之惠酒》诗中,苏轼批评了魏晋以来将高士、名士与酒直接关联的观念。他写道:“……曲糵未必高士怜。醉者坠车庄生言,全酒未若全于天。达人本是不亏缺,何暇更求全处全……有时客至亦为酌,琴虽未去聊忘弦。吾宗先生有深意,百里双罂远将寄。且言不饮固亦高,举世皆同吾独异。不如同异两俱冥,得鹿亡羊等嬉戏。决须饮此勿复辞,何用区区较醒醉。”㉛以醉行狂乱之事并不值得追捧,真正高明的是内在精神境界的守护与整全(“全于天”)。通达事理之人自身生命完满自足,对他来说,饮与不饮都不会减损其性。执着于“醉”或“醒”都有偏颇,用禅语就是,“醉”或“醒”都只是“生灭境”。“不醉不醒”才真正能够达到至高的“不生不灭”境界(“醉中虽可乐,犹是生灭境。云何得此身,不醉亦不醒”㉜)。“不醉亦不醒”也就是道味相应的境界。因此,“以酒为命”观念中,“酒”如同诗教的“兴”:确立精神的开端、基调、方向,负责开启大道之门。酒“兴”之所至,则酒味、道味、自然生命、精神生命相互交织、融合,饮酒之完成,也是生命之完成。
精于酿酒,频繁饮酒,苏轼确能知晓酒之味。他对此颇为自豪:“饮中真味老更浓。”(《定惠院寓居月夜偶出》)㉝如我们所知,“味”之呈现基于事物之气味与人的知识经验交融。人生知识经验愈丰富,其所品味出来的“味”也就愈浓厚。人年岁增益,知识经验积累也越多,其所得之味也就越浓厚。酒中真味到底有多浓?苏轼曾对照“泪”之“味”给出答案:“酒味多于泪。”㉞“泪”的滋味丰富多样:悲痛、伤感、委屈、无奈……然“酒”之“味”更多。酒味实质上是饮者人生之味:有悲痛有和乐,有无奈有开怀,有委屈有得意……较之以悲情之味为主的泪,酒味兼具人生两极,无疑更完整更复杂。
酒的百味之中,“趣”是更积极、更持久的一种。苏轼对酒之趣也特别关注。如我们所知,白居易《酒功赞》中对酒的功用的归纳很全面:在生理上饮酒可以使人“变寒为温”,情绪上可以“转忧为乐”,只要饮酒,精神上可以“百虑齐息”“万缘皆空”。㉟但是,苏轼觉得白居易只见酒之功,而不言酒之德,这样很难领略到酒之“趣”。“酒趣”说首见于孟嘉。《晋书·王敦桓温传》载:“嘉好酣饮,愈多不乱。温问嘉:‘酒有何好,而卿嗜之?’嘉曰:‘公未得酒中趣耳。’又问‘听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何谓也?’嘉答曰:‘渐近使之然。’”㊱孟嘉为陶渊明外祖父。他嗜酒的理由是酒中有“趣”。结合其对丝、竹、肉三乐的看法,由生命本身涌现的声乐最有趣。酒之“趣”同样由人“纳诸喉舌之内,沃诸心胸之中”而得。不过,酒趣并非单纯的否定(如白居易所说“百虑齐息”“万缘皆空”),更重要的是对生命积极的肯定、增强,尤其对精神生命的激发(“发性”)。
能认识酒趣固然高妙,但苏轼并未止于酒趣,他更关注的是酒中之道。基于此,他批评得酒之趣的孟嘉未闻道:“酒中真复有何好,孟生虽贤未闻道。醉时万虑一扫空,醒后纷纷如宿草。十年揩洗见真妄。”㊲饮酒不仅可以“万虑一扫空”,而且可以“见真妄”。与指涉人原初性情的“天真”不同,“真妄”指世界的真实存在与否问题。对于如何确证世界真实存在,思想家们有不同的方法。苏轼以饮酒领悟世界的“真妄”,独辟蹊径,让人耳目一新。饮酒乃味觉活动,以饮酒证明世界之真实可以说是对秦汉发展起来的“味道”方法论的继承与发展。
三、酒近于道
苏轼文坛地位卓绝,《浊醪有妙理赋》也顺理成章受到世人关注。朱肱非常推崇苏轼,他曾“坐书苏轼诗”,可以说受苏轼“毒害”不浅。朱肱的《酒经》不少观念与《浊醪有妙理赋》高度一致。比如,他自觉从具体的性味开始理解与规定酒:“酒味甘辛,大热,有毒。”㊳“辛”“热”的特征是发散,其在人体内的运行趋势是不断上升、不断打破界限。与苏轼不同,朱肱承认酒有毒,会让人生病,具体说就是“腐肠烂胃,溃髓蒸筋”。然而,只要人能节制,酒不仅不会伤人,还能治疗人的疾病,包括忘却人的忧愁烦恼。与苏轼一样,朱肱不仅承认酒中有妙理,更能识见酒中之“趣”。他认为,世人在酒中寻求感官刺激,烂饮狂醉(“餔啜”)。对于他们来说,酒的价值仅限于生理层面,而无涉酒趣。晋人好酒,但竹林七贤等辈饮酒是为了逃世网,酒被当作达到其他目的的工具,而不是价值自足的目的体,如此也就错失了酒中理趣。如我们所知,魏晋士人确有将饮酒作为逃离世网的方法者,如阮籍长醉六十日,以避司马昭提亲。不过,当时饮者一方面把饮酒当作身心相亲以及思想进入特定精神境界的重要方法;另一方面,也偶尔有深知酒之好而以命许之者,如刘伶。朱肱批评竹林七贤将酒当作逃避世网的方法,似乎未能注意到后一观念。朱肱强调酒趣之重要,较之竹林饮者更自觉地关注酒的性道之维。酒可以让人身心弥合,返归淳朴(“全于酒”)。更重要的是,酒国醉乡可以为人提供一个淡然自足的安身立命之所。这表明,酒本身富有意味,价值自足,人的生命投入其中,并无亏欠。能及此,方可谓真得酒中趣。
酒对人何以必要?其性味迷人显然不足以回答这个问题。朱肱对酒的重要性的论述从酒对每个人生活之必要性开始。他说:“酒之于世也!礼天地,事鬼神,射乡之饮,鹿鸣之歌,宾主百拜,左右秩秩,上自缙绅,下逮闾里,诗人墨客,渔父樵夫,无一可以缺此。投闲自放,攘襟露腹,便然酣卧于江湖之上,扶头解酲,忽然而醒。虽道术之士,炼阳消阴,饥肠如筋,而熟谷之液亦不能去。”㊴无人可以缺酒,是因为不管一个人身处何种位置,他都要在天地之间过群体生活。在天地之间过群体生活,就需要祭祀天地、祖先,也需要人事交往,宴宾客则是相互交往中人之常情。依照上古以来传统,祭祀天地、祖先需要献酒、饮酒,婚丧嫁娶、亲朋往来都需要以酒行礼。“无一可以缺此”表达的就是饮酒对于常人的日常生活具有必要性。至于那些远离人群的江湖之士,其修炼与度日也离不开酒。基于此,朱肱批评佛教戒酒举措,并指出,在他们远离酒的同时,也无从知晓酒的滋味。酒味是世间之味,也是“道”味。不知酒味,也就不知世间生活滋味,更不知“道”味。那些因为醉酒乱性败德而努力戒酒的人,将酒视为悖乱之源,也同佛家一样不懂得生命与生活滋味。
人类离不开酒,对于个人生命、生活来说,酒也不可或缺。朱肱论曰:“平居无事,污樽斗酒,发狂荡之思,助江山之兴,亦未足以知曲蘖之力、稻米之功。至于流离放逐,秋声暮雨,朝登糟丘,暮游曲封,御魑魅于烟岚,转炎荒为净土,酒之功力,其近于道耶?”㊵个体生活面对着有限的物物事事,以此自限,则生活的意义也被限定。对于普通人来说,无事而饮酒,不仅可以填补空虚、超越凡俗,还可以打破日常生活之所限,不断拓展生活的意义。在酒的作用下,狂荡之思、江山之兴被激发,熟悉的物事也被赋予新光彩。在被驱离出已有价值系统时(“流离放逐”),意义缺失、孤苦无依,酒又可以源源不断帮助人抵御虚无、邪乱侵袭,调适心境而获取新的精神慰藉。在为生活提供安身立命之价值意义上,朱肱认为,酒的功力近于道。人有道,则一切圆满、正当。“酒近于道”,饮酒则可使身与道合,与道为一,饮酒者生活、生命则无亏欠。朱肱特别提到,“与酒游者,死生惊惧交于前而不知,其视穷泰违顺,特戏事尔。”㊶酒可以让人忘却,可以让人不知,以改变自我的方式来应对外界情境的变化,让人保持内心的安宁。当然,酒不仅让人醉而忘我忘物,还能变化人的气质。所谓“酒之移人也!惨舒阴阳,平治险阻。刚愎者薰然而慈仁;濡弱者感慨而激烈。陵轹王公,绐玩妻妾,滑稽不穷,斟酌自如。识量之高,风味之美,足以还浇薄而发猥琐。”㊷饮酒后,人随着阴阳变换自己的生命节律,也有足够的勇气与胆量克服困难。由刚愎而慈仁,由懦弱而激烈,振奋精神,傲视王侯,实现精神的超越。酒改变人的心境、气质,甚至性情,可以让人超越权位,也可以和乐妻子。以酒改变自我、升腾自我、提升自我,进而获取对周遭情势的主动。这尽管有“消极”“虚幻”之嫌,但不失为一种简便的因应生活之道,也保留了个人解脱的希望。
另一位自觉继承苏轼《浊醪有妙理赋》思想的是南宋李纲。他根据自己的饮酒体会作了《浊醪有妙理赋·次东坡韵》,对苏轼观点亦多有承继与发明,尤其是酒的性道之维。同苏轼一样,李纲承认酒可以通达妙境。酒之所以有此移易人的能力,是因为酒中有“神”。此“神”可进一步归结为“味”,所谓“气烈味甘”㊸也。酒之“气烈”其实说的是酒味之“辛”。从“甘辛”之味出发解释酒的神效,这是苏轼、朱肱的基本理路。酒移人的基本表现是:对治饥寒而得饱暖,转忧愤为欢愉;可以陶冶人的性情;能够让原本有限之心融入广大无边的宇宙,也能够使原本陷入周遭世界而沉沦的身心合于道;能够“融方寸于混茫,处心合道;齐天地于毫末,遇境皆真”㊹;可以“恍尔神游,窈然心纵”㊺。当然,酒之功用必须通过人的饮酒活动实现,此即他所谓“味流霞而细酌”㊻。通过品味细细美酒,酒入人身,才会产生其实际功用。
李纲对于陶渊明、王无功也表达了敬仰之意,似乎也愿意归往醉乡。但是,不同于苏轼心倾道家,李纲总体上立足儒家来理解与安顿酒。比如他说酒为百礼之所须,饮酒应当节制,而不能沉湎于酒。所谓“荒耽失职,当戒羲和之湎淫;温克自将,宜法文武之齐圣”㊼。他取笑竹林七贤酒后不守礼法,相信通过饮酒可以“察行观德”,坚持“饮愈多而貌愈恭”。值得注意的是,李纲对于醒醉,主张“治则醒而乱则醉”㊽。这既不同于苏轼超越醉醒的态度,也不同于汉儒害怕醉而追求醒以及魏晋人热衷于醉的态度。对于庄子以来“全于酒”之说,李纲更愿意把“全于酒”当作“心自足”的表达,所谓“我取足于心,得全于酒”㊾是也。这都表明,李纲虽然认识到了酒中妙理,但并没有入醉乡而不返。可以看出,李纲虽然对《浊醪有妙理赋》赞赏有加,但在价值理念、精神气象等方面已经自别于东坡。朱肱的《酒经》一方面是对苏赋的承袭与发展,另一方面,它又以其在酒文化领域的权威性,使苏轼酒思想广为传播与接受。南宋李纲唱和《浊醪有妙理赋》,对其义理亦有所发明。这表明,对酒的道性之维的领会并非个别饮者的醉话,它已经成为宋代士人之共识。
饮酒不仅通大道,酒本身即近于道;饮酒不仅合自然,人愈醉愈自然;饮酒不仅使形神相亲,醉本身就是生命的大和谐。“以酒为命”,饮酒就是在增强自己的生命,包括增强自己的精神生命;“酒中有理”,饮酒就是以理净身的工夫,身与理合而如理而在;饮酒就是“穷理”。“酒近于道”,饮酒则可使身与道合,与道为一。不妨说,一场酒就是一场精神修行,就是一场形而上运动。
酒中有道,有妙理。人饮酒而使酒成为人的内在精神生命的有机部分,亦能为人提供安身立命之根据。较之把酒认作口腹之欲的对象以及将酒单纯当作工具性的思想方法,宋儒承认酒具有独立自足的精神价值,自觉把酒拔高到性道层面,这大大深化了对酒的认识。宋明以来,饮酒逐渐由人情之常转变为日用之需。当饮酒被当作形上活动,日用常行也就有了形上意义。这些洞见无疑为明儒“日用即道”观念提供了必要的精神准备。正是基于酒具有性道价值,人才得以在饮酒中过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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