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死相惨状,血液四溅,最可恨的是下身被掏肠,再套脖子上!这起事件在当时一度引发全国人民的关注,残忍程度令人发指。

这起案件的凶手名叫乔建国,人称“掏肠恶魔”,他出生在甘肃省张掖市,他有三个姐姐,自从乔建国出生后,就深爱父母溺爱,因此他从小便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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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的少女琳琳生于张掖市甘州区,其家庭困难,父母也都是老实憨厚的农民。为了供弟弟读大学,琳琳不得不放弃学业来到甘州区专卖店打工。就是这样素不相识的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一起让人闻风丧胆的命案。

2004年8月的一天夜晚,琳琳下班走在回出租屋的路上,被乔建国残忍杀害。第二天凌晨,几个放羊的老人结伴而行,路过琳琳的出租屋时,发现一名年轻的女子躺在血泊里。其中一名老者上前查看的时候,脚下踩到了一坨软绵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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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定睛一看,女孩被凶手掏肠了!这场面瞬间把几名老人吓破了胆!于是几人赶紧回家拨通了报警电话。

警察赶到案发现场,也被凶手的残暴惊呆了。只见女子面目全非,浑身上下都是血。经过一番调查,锁定了被害人就是打工女子琳琳。琳琳的意外死亡,也让这个本身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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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法医验尸,认定为琳琳先被凶手残忍杀害,进而作案!凶手作案手段非常精准,不像是首次作案!而杀人的目的让人不得而知,因为琳琳既没有被强奸,也没有被劫财。

一时之间,掏肠恶魔的作案手法传遍了大街小巷,让人们不寒而栗。由于案发在深夜,现场也没人目击证人,凶手也极其狡猾,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这就增加了警方破案的难度。警方也用尽了一切手段抓捕这名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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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凶手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大张旗鼓的顶风作案。在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又一名女子惨遭毒手。

9月初,少女小花和同村的丽丽一同前往甘州区的饭店打工,眼疾手快的两名女孩深受饭店老板的喜爱。9月下旬,在饭店打烊后,小花准备上个厕所然后和丽丽一起回家,谁知刚到公厕门口,小花从背后被人用绳子勒住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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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灵的小花赶紧开口求饶,称自己兜里有几十块钱,让凶手把钱拿走放过她。但是心狠手辣的乔建国并没有大发慈悲饶过她,并且加大了手中的力度。小花被勒得神志不清,伴随着下身传来的剧痛,小花惨叫了几声便晕了过去。

听到小花的叫声,丽丽连忙跑过去,但是没有找到人。于是丽丽又叫着老板和老板娘一起寻找小花。当发现小花时,她躺在一个犄角旮旯里面,已经奄奄一息。同样她也是被掏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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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丽和老板娘当场被吓晕过去,老板则是迅速回饭店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小花在老板的帮助下被送往医院急救。由于伤势严重,小花昏迷了几天才清醒过来。而在小花的身边,母亲哭肿了双眼。

在小花情况好转以后,便有记者前来采访。小花在遭受重大伤害后无比虚弱,说话时仍然有抽搐和颤抖的情况。只见她面部肿胀,眼部充满了红血丝,脖子上被勒的痕迹清晰可见。这个情景让记者也忍不住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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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老板因为此事的影响,被迫关门歇业。而小花的家庭,也因为要救治孩子,弟弟中途辍学,父亲被迫外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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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起残忍凶恶的案件对张掖警方来说无疑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并且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随后,警方迅速采取行动,调查案发现场,收集证据。加上群众的举报,嫌疑人被锁定为有前科的乔建国。

因为这两起案件和一起未遂案件手法极为相似,所以警方断定凶手应是同一人所为。乔建国的家很快就被警方包围了起来,几十名便衣警察在他家附近徘徊,准备等他出门一举将其抓获。然而狡猾的乔建国发现了警方的部署,躲在家里闭门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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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和警方对峙了几天后,乔建国被成功抓获。在审讯的过程中,由于极强的心理素质和范审讯经验,乔建国一口咬定自己不是凶手,并表示如果有线索可以起诉他。在警方多种刑讯手段下,乔建国的心理防线崩溃了。

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同时他还供述了自己多次骚扰妇女的经过。2004年夏天的深夜,酒后的乔建国在街上转悠,发现一女子独自走在路上,他迅速上前掐住该女子脖子,准备下手。结果女子的大声呼救被前来迎接的丈夫听到,醉酒的乔建国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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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的丈夫为了抓到凶手穷追不舍,但是对地形熟悉的乔建国还是轻易逃脱了。第二天夫妻俩去报案以后,由于当时资源有限,案件被搁置了。

就在琳琳惨死后的一星期内,乔建国把罪恶的手伸向了另一名中年妇女。他前去讨账的途中,在楼道碰见了一名妇女,乔建国见其颇有几分姿色,歹心遂起。他把女子强行带回住处与其发生关系,在拖行过程中被人发现随即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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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花遇害的前天,酗酒后的乔建国在路边发现一名妇女,便上前掐住她的脖子,按倒在地准备下手的时候,被路过的私家车发现,司机下车后这名妇女幸免于难。

乔建国无视法律,之前曾因两次盗窃被判入狱,出狱后又吸食毒品被劳动教养。因此,他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随即报复社会。趁夜深人静之际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采取掐脖子、掏肠子等极度残忍的手段剥夺了他人的生命。2004年10月份,检察院依法将乔建国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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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杀人恶魔乔建国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报复社会的行为不仅不道德,更重要的是属于违法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维护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