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半,宜宾已经有7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被留置调查终结,因涉嫌犯罪已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这7人中,4人为宜宾市原市领导,2人为正县级领导,1人为副县级领导。

一、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谢明均、副院长杨利同日被通报: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7月6日,据“廉洁四川”消息: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谢明均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宜宾市纪委监委对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谢明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明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台上讲廉台下收钱,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多次函询时均不如实说明问题,长期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并收息,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医疗设备及耗材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谢明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明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谢明均简历

谢明均,男,汉族,1959年12月生,四川西充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4月至1978年4月,在内江市隆昌县当知青;

1978年4月至1980年2月,在四川省重庆药剂学校药剂专业学习;

1980年2月至2002年3月,在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

2002年3月至2004年10月,在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历任大外科主任、普外科主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04年10月至2009年8月,任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09年8月至2020年2月,历任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书记、院长,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校长;

2020年2月,退休。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杨利被双开

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宜宾市纪委监委对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杨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利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贪欲膨胀,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杨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利开除党籍处分;由宜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利简历

杨利,女,汉族,1969年9月生,四川高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1999年12月,先后在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急诊科工作;

1999年12月至2011年12月,历任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普外科副护士长、消化内科护士长、大内科护士长;

2011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二、6月1日,据《廉洁四川》权威发布:宜宾市叙州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罗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全文如下:

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宜宾市叙州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罗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管理服务对象“亲而不清”,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以亲属名义持有的房产;利用其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承发包;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以打麻将、“炸金花”等方式赌博;将公权力当作攫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审批、工程款划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罗平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宜宾市叙州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罗平简历

罗平,男,汉族,1962年8月生,四川宜宾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8月至1996年4月,先后在宜宾县教师进修校、县文教局、县招生办、县司法局、县文化局、县体改委工作;

1996年4月至2001年2月,历任宜宾县国资局局长,县民政局党总支副书记、局长;

2001年2月至2011年11月,历任宜宾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副县长;

2011年11月至2016年9月,任宜宾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历任宜宾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8年9月至2022年1月,历任宜宾市叙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党组成员;

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为宜宾市叙州区人大常委会正县级干部。

2022年11月18日,据《廉洁四川》权威发布:宜宾市叙州区人大常委会正县级干部罗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三、3月17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权威发布:四川省委第二巡视组原组长周宇(宜宾市委原常委、市委原秘书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委第二巡视组原组长周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抹黑巡视干部形象,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亲清不分,贪图享乐,与老板勾肩搭背,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私欲膨胀、恣意妄为,频繁收受下级和商人所送钱款,想方设法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侵害群众利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为官不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和企业融资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周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宇是四川资阳人,60岁,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宜宾工作,从此在宜宾政坛深耕长达31年,官至宜宾市委常委、秘书长。

周宇简历:

1980.09-1984.07,四川师范学院(现四川师范大学)数学专业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1984.07-1985.07,宜宾市(县级市)方水井乡政府团干、副乡长

1985.07-1987.12,宜宾市(县级市)旧州区公所副区长

1987.12-1991.12,共青团宜宾市(县级市)委副书记、书记

1991.12-1997.01,共青团宜宾地委副书记(其间:1994.10-1996.12,下派任宜宾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党委副书记)

1997.01-1997.06,共青团宜宾地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7.06-1998.11,共青团宜宾市委书记

1998.11-2000.11,宜宾市江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保留正县级)(1997.09-2000.06,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0.11-2000.12,宜宾市江安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

2000.12-2002.11,宜宾市江安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2.11-2005.03,宜宾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05.03-2009.10,宜宾市南溪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10-2010.01,宜宾市政府副市长,南溪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01-2011.09,宜宾市政府副市长

2011.09-2011.10,宜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1.10-2011.12,宜宾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1.12-2015.07,宜宾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其间:2014.09-2014.12,参加四川省优秀年轻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计划第三期现代农业班学习)

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历任资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2020年10月至今,任四川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

2022年7月被查。

四、2月21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权威发布:自贡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游开余(宜宾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自贡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游开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游开余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缺乏忠诚之心,对纪法缺乏敬畏之心,对组织缺乏感恩之心,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调任等工作中违规为本人和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子女的经营活动谋利;损害群众利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资金拨付、人事任免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游开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游开余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游开余简历

游开余,男,汉族,1961年1月生,四川广安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93年9月,在南充地区工作,历任农牧局农业站副站长、农业局信息站站长、农业局副局长;

1993年9月至2002年3月,历任广安地区农业局副局长,农工委副主任、主任,广安市农业局局长,广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02年3月至2006年11月,历任广安市邻水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8年9月,任宜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8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宜宾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6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政协自贡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党组书记、主席(2020年5月,补选为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2021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五、2月21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权威发布:宜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高泽彬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宜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高泽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泽彬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把干部职务调整和工作调动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损害组织工作公信力;为官不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高泽彬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泽彬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高泽彬简历

高泽彬,男,汉族,1955年6月生,四川兴文人,大学学历。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9月至1984年3月,先后在叙永县共乐公社、先农公社、共乐区东阳公社、共乐区工作;

1984年3月至1994年2月,历任兴文县东阳乡党委书记、县烤烟办副主任,共乐区委委员、副区长,新民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久庆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4年2月至2003年9月,历任筠连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年9月至2005年2月,任宜宾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5年2月至2009年6月,历任宜宾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2009年6月至2011年11月,历任宜宾市委统战部部长、宜宾县委书记,市政协党组成员、常委,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书记;

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宜宾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书记;

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任宜宾市政协副主席;

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为宜宾市政协副厅级干部;

2018年7月,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高泽彬被查时已年满67周岁,创下了宜宾落马官员接受审查调查时的最大年龄记录,已退休正好4周年。

六、2023年1月19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官方公众号权威发布:宜宾市副处级退休干部向辉礼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市纪委对宜宾市副处级退休干部向辉礼(宜宾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眉山市监委对其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向辉礼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组织审查期间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规定为他人在提拔、任用方面说情打招呼;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贪欲膨胀,胆大妄为,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愿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向辉礼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向辉礼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截止目前,尚无向辉礼被逮捕,以及被提起公诉的最新消息。

向辉礼简历

向辉礼,男,汉族,1957年12月生,四川通江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9月至1984年7月,先后在通江县麻石区小学、中学、中心校任教;

1984年7月至1989年2月,在通江县文教局教育股工作;

1989年2月至1996年9月,在通江县委组织部工作,历任干事、主办干事、副区级组织员、干部科副科长、正区级组织员;

1996年9月至2000年11月,在省委组织部工作,历任主任干事、助理调研员;

2000年11月至2002年1月,任雅安市委副秘书长;

2002年1月至2006年10月,历任天全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宜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6年2月至2016年11月,在宜宾市纪委工作(2016年8月,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2016年1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