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是政治斗争的最高形式,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这种你死我活的激烈斗争形式,比较容易导致俘虏被杀。但是也有一些人采取了不杀俘虏,甚至厚待俘虏的做法。比如历史上的刘邦、曹操、李世民等。
实际上,战争的目的在于消灭敌人、取得胜利。能够俘虏大量敌人,绝大多数都是在取得胜利的条件下实现的。如果在这种形势下,还去杀俘虏,其实对于战争胜利毫无意义。杜甫曾经有诗说,“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就讲明了战争的目的在于制止侵略,而不在于多杀人。
杀降与不杀降,与道义上的先进与落后关系密切。道义上的先进者,往往更多地顺应了当时条件下多数人民的意愿,采取不杀降的政策,体现了进步的思想与理念。而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人,往往会违背多数人民的意愿,采取杀降的政策,比如受反动思想理念所支配的军队。西楚霸王坑杀投降的秦军将士,清朝政府屠杀投降的太平天国将士,日本军国主义屠杀放下武器的中国军队和平民,都是由其在当时条件下道义上的反动落后性所决定的,也都因实施了残酷的杀降政策,进一步暴露了其政权的反动性,而失去人心、失去未来的。
古今中外,兵士的主要成分都是普通百姓。但军队的性质,不是由兵士的成分决定的,而是由领头的或者统治者决定的。这就好像火车的主体是车厢,但是火车的方向则是由火车头决定的一样。因此道义上的进步者,总是把普通兵士和军队的指挥者、统帅者有所区别。中国古代的《尚书》就说,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因而,对普通的兵士给予更多的同情和宽容,更多地体现了人道主义关怀。
杀降,在策略上也极为不明智。这是因为屠杀俘虏,一不能增加己方的战斗力,二不能削弱敌人的战斗力,三不能增加生产,除了获得残暴的坏名声,还会相对削弱自己的力量。
安史之乱后,对于那些投降过叛军的官吏应该怎么处理,也产生过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这些官吏背叛了国家,依附于伪朝廷,按照法律都应该处死。有的则认为,现在河北地区还没有平定,群臣中投降叛军的还有许多人,如果能够宽大处理,就为那些投敌的人打开了一条自新之路,如果把他们全部杀死,就会更加坚定那些投敌官吏的反心。最后,唐肃宗还是处死了曾经依附叛军的陈希烈等人,正如有的进谏者推测的那样,此举坚定了反叛者的决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是一种新型的人民军队。从红军时期开始,我们就把“不许虐待俘虏”写入纪律,不仅不许虐待,反而采取了优待的政策。这既源于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也是毛泽东同志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作出的英明决策。事实证明,这样一项政策对于瓦解敌军,壮大我军,争取人心,团结最广大的力量,反对最凶恶的敌人,起到了巨大作用。
在国内革命战争中,俘虏是我军兵员补充的重要渠道。这既有零散的兵将,也有成建制的部队。这一些俘虏一旦加入人民军队的大火炉,就迅速地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成长为合格的人民战士。他们当中更是涌现出了一大批坚定的优秀指挥员和骨干。我军通信工作的优秀开拓者王铮同志、因坚守上甘岭而一战成名的崔建功同志、曾担任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的徐惠滋同志,就是其中优秀的代表。
不杀俘虏,体现的是人道主义,是明智策略,但善于把俘虏改造为坚定的革命依靠力量,则体现着高超的政治水平和强大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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