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自建桥被强行拆除引发争议,事情是这样的。

某地一村民为了让村里人方便通行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在村边一条河上修建了一座长7.5米、宽1.5米的浮桥,建设此桥总共投入超过13万元,为收回成本,他让过桥的人自愿交费。

当地水利局得知此事后,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其拆桥。之后又因建桥收费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目前该村民决定申诉。

法律规定来看,个人修桥需要报批,不得私自建设,且我国公路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收取过路、过桥费。

但此事引发网友热议的是,交钱属于自愿。而且只收通车钱,大车10元,小车5元,不交者也不强制,正常行走不收任何费用。

虽然私自建桥触犯了法律,但建桥的初衷和目的是为村民提供方便……法律是死的 人是活的。

对此处罚结果和人民意愿是相悖的,当事人也表示没有桥经常年有村民溺水牺牲。而且过河需要绕70公里,有了此桥后村民出行大大节省了时间。

看完罗翔老师的说法后,感觉要不是罗老师身份原因,他也想来两句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