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西安建工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灞人社罚20239036),因西安建工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报送资料到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说明情况并接受询问,并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被罚1.5万元。

据天眼查显示,西安建工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于志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太白南路22号西安建工集团大楼16层。

此外,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建工五建天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灞人社罚20239037),西安建工五建天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报送资料到我局来说明情况并接受询问,并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规定。根据(劳动保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被罚1.5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西安建工五建天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卓,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西安建工集团大楼16层。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