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吉林省一村民黄德义未经审批在村边河上修建一座浮桥,总共投入超13万元,遭举报后,一家除了5岁的孩子共计18人全部获刑,引起哗然。

举报者称其修桥就是为了收费,真相到底如何?“德义”是“私心为财”还是“公心为民”?

众说纷纭下,我们还是先来梳理下事件脉络。

一、私建浮桥事件时间线

2014年黄德义花费10万余元和亲友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个固定浮桥供村民通过,总投入超过13万元

2015年和2016年,黄德义的哥哥因违建向水利部门各交了1万元修建浮桥的罚款。

2017年,因为过桥费与修建浮桥的费用不对等,黄德义的哥哥并未再交罚款。

2018年10月,黄德义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共计收取52950元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另外17名涉案人员也分别获刑。

此后几年内,黄德义一直在不断申诉:“我觉得自己很冤枉,自古以来修桥补路都是好事,怎么到我这就被判刑了呢?”

二、“损人利己”还是真的“冤枉”?

二、“损人利己”还是真的“冤枉”?

在事件愈演愈烈的时候,有一个自称是“举报人”的出来发声了。他口中描述的的黄德义几乎是一个“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贪财之人,而自己跳出来举报,也绝非个人恩怨,只是正义使然。

那我们不如就来梳理一下,看看到底更应该相信谁?

1、“他们建桥就是为了收费”

从新闻中我们不难了解到,黄德义所在的村子因为这条河的存在,村子里经常有溺水的情况发生。外加上村民想要到河对面,路程远耗时长,村民们其实都很希望有一座浮桥可以渡河用。

而黄德义主动建桥,他也解释说一开始确实是考虑到自己在河对岸有地,如果绕行要走70多公里,想要方便种地所以发动亲戚们一起建了桥。

后来发展成收费模式,也是因为当年一起筹钱建桥的亲戚们反映实在是入不敷出,需要一点回报罢了。

况且在收费标准上,黄德义对于大车只收费5-10元,对于村民则是自愿交费。即使收费多年,也连当年建桥时投入成本的一半都不到。

2、“靠浮桥赚了不少钱”“是损人利己的事儿”

黄德义建桥投入共计13万左右,浮桥收费收入为52950元。中途2015年和2016年,黄德义哥哥还向水利部门交了2万元的罚款,2017年黄德义又向水利部门交了1万元的罚款,共计所交罚款3万元。

这么算起来,他还亏了10万左右。

所以“赚钱”这一点,并不可信。其次就是“损人利己”的说法。

村民李某某曾经被黄德义收费高达2万元,但这笔钱在由法院退回给他后,他还是再一次给了黄德义,并说到:黄德义搭这个桥,确实给咱带来了方便。”

另外也有村民指出,浮桥修建后,再也没发生过溺亡事故,但在浮桥被拆除后,2019年河内溺亡事件就频发,造成了很大的人身财产损失,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样的打击肯定是致命的。

但是出门在外,意外无法避免,所以给自己和家人添置一份中国人保APP上那种“如意保”个人意外险(互联网专属)就很有必要。

由此可见,黄德义“损人”这一点,或许也并不属实,毕竟因为这座私桥,村民们确实少走了80公里路,也减少了溺亡的发生,更多展现的是“利人”的一面

3、绕行80公里无所谓,“比强行收费强”

首先,且不说是不是各个村民家中都有车,就算真的人人有车,汽车行驶80公里起码需要1个小时,且油费就大概需要四十元到五十五元,时间成本和费用就远超了交过路费的成本。

其次,如果是开的农用车去对岸种地,来回就更久了,要大概7个小时。更别说没车的人该怎么办了。

所以此言论一出,网友们也是纷纷辣评,直言不讳:有网友认为与其绕行80公里不如直接交过桥费,也有网友认为举报者所言“老百姓家里都有车”是何不食肉糜的想法,也有认为举报私建浮桥直接阻断了其他愿意出钱过桥的村民的权益。

4、说到底,为什么举报?

按举报者的说法,自己仅在2018年前往水利局口头举报过一次,虽然两家关系很好,但他毕竟违法了,所以得举报。

但有知情的村民称,该举报者与黄德义曾因荒地归属问题而存在矛盾。

前者说自己是“正义使然”,后者说是涉及个人利益问题。真真假假,没有事实依据我们也很难分辨,且“让子弹飞一会儿”。不过,桥没了,黄德义一家获刑确实已成事实。

三、黄德义是真“行”还是真“刑”

三、黄德义是真“行”还是真“刑”

其实,黄德义的私桥在为村民开路通道渡河的瞬间,就已经从私桥变为了公桥,我们撇去他花了多少钱建桥、他是否收费、是否寻衅滋事、村民对他有无怨忿的浮云种种,他所做的事情对于村民来说,就是实事。

虽然从法律规定来看,他确实违法了。但法理应容情,与其抓住黄德义一家不放,不如考虑如何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以及为什么黄德义宁愿自己出钱宁愿冒着犯法的风险也要“私建浮桥”。

就像《农民日报》所评,不管是拆除非法搭建的浮桥,还是处理其他乡村治理问题,执法都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利益,如果忽略了这一本质,便有可能与执法为民的初衷背道而驰。

与其去批判一个普通人违法,法律更应该看到群众为什么要违法?这是法条下筋骨下的血肉,也是法条里的人情味。

目前,黄德义一事未定,随着他的不断申诉,舆论也永远不会停息。

有人认为违法就是违法,有人认为违法但不至于判刑,也有人认为黄德义是做了一件老百姓都称赞的大好事。

在座的各位如何看待呢?请留下评论一起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