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月11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对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成功将房屋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案情回顾

2020年,岳阳县法院依法审理潘某某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由潘某某偿还借款本金1090万元及利息;如潘某某未按期偿还本金及利息,某银行可以与潘某某协议以其抵押的住宅及商铺折价或者优先受偿拍卖、变卖该抵押房屋所得的价款。

判决生效后,被告潘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岳阳县法院对被执行人潘某某名下的住宅用房进行了查封,并对被执行人发出腾房公告。因被执行人未在公告限期内主动腾房,该院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张贴腾房公告

行动开展

腾房行动开展前,岳阳县法院执行局组织召开行动部署会议,分析研判腾房行动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制定工作预案。

行动当日8点

该院组织53名干警集合前往目的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证人员

受邀监督执行

到达腾房现场后

干警们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有序开展工作

法警在外围拉好警戒线

通过联系被执行人,干警们得知被执行人及家人仍在房屋内居住,遂要求其打开房门。经过一番等待,干警们进入了房屋并与被执行人耐心沟通,劝导被执行人及家人配合执行工作。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搬离房屋。

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沟通

干警沟通相关工作

在被执行人带走私人物品后,干警们及公证人员按照既定方案对涉案屋内物品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全程使用执行记录仪录音录像,确保腾房工作的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经过一番清点,最终,房屋被成功腾空,钥匙也被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此次强制腾房行动的开展,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岳阳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执行、善意执法的理念,持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健全执行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编辑|黄湘宜

初审|余翔

审核|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