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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

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

详情如下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以示范区实际,综合示范区各小区分布、现有招生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中小学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为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学位。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二)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继续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招生工作同步启动、招生政策同步宣传、报名录取同步进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跨学校所在县(区)招生。

学校招生范围

(一)淇水湾街道所辖区域包括鹤壁市致远中学、鹤壁市致远小学、鹤壁市辅仁中学、鹤壁市辅仁小学、鹤壁市致诚小学。

鹤壁市致远中学

承担淇水大道以东、南海路以南、鹤淇大道以西片区商业住宅小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同时接收所辖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就读;接收示范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学生就读。

招生代码:sfq01M

鹤壁市致远小学

承担淇水大道以东、南海路以南、示范区峨眉山路以西片区商业住宅小区(升龙广场小区除外)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

招生代码:sfq01L

鹤壁市辅仁中学

承担南海路以南、鹤淇大道以东、淇水大道以北片区商业住宅小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接收淇水湾街道唐庄社区及刘寨村、王寨村、申寨村、姬庄村四个村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就读;同时接收所辖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就读;接收示范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就读。

招生代码:sfq02M

鹤壁市辅仁小学

承担万泉河路以南、鹤淇大道以东、淇水大道以北片区商业住宅小区及示范区升龙广场小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接收淇水湾街道刘寨村、王寨村、申寨村三个村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就读。

招生代码:sfq02L

鹤壁市致诚小学

承担南海路以南、示范区峨眉山路以东、万泉河路以北商业住宅小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接收淇水湾办事处唐庄中心社区(包括唐庄村、东高村、郭庄村)及姬庄村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就读;同时接收所辖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就读;接收示范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就读。(此范围内美巢和园小区及聆海御园小区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市致远小学就读)。

招生代码:sfq05L

(二)古城街道所辖区域包括三所城区学校,即鹤壁市明志小学、鹤壁市淇水关小学、鹤壁市明志中学;两所农村小学,即示范区石佛寺中心小学、示范区杨子河中心小学。

鹤壁市明志小学

承担古城街道区域六盘山路以东商业住宅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承担二郎庙村、古城村、王屯村(除大石岗村外)三个村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任务。

招生代码:sfq03L

鹤壁市淇水关小学

承担古城街道区域六盘山路、滨河路以西商业住宅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承担高村社区、王屯社区大石岗村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任务(暂由市明志小学代为招生)。

招生代码:sfq04L

鹤壁市明志中学

承担古城街道区域内商业住宅区以及所辖农村或社区适龄初中少年儿童招生任务。

招生代码:sfq03M

示范区石佛寺中心小学

承担古城街道石佛寺村、冯庄村、大屯村、小屯村、靳庄村、石河岸社区的适龄少年儿童招生任务;同时接收古城办事处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少年儿童的就读;接收示范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就读。

招生代码:sfq03sfs

示范区杨子河中心小学

承担古城街道杨吴村、贯子社区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就读任务;负责接收淇县桥盟街道泥河村意向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负责接收淇县雨露社区意向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同时接收古城街道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就读;接收示范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就读。

招生代码:sfqyzh001

示范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范围为学校审批地行政区域。

招生代码:小学sfq05qt、初中sfq04q

招生对象

具有示范区户籍,在示范区有固定住址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一年级新生需在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招生对象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人户一致”。即房产、户籍、住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第二类为“人户不一致”。具有示范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符合上述第一类“人户一致”要求的。

第三类为在示范区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公办学校招生报名办法

(一)人户一致的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房产证明。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监护人及就读子女户口迁入示范区房产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为划片范围学校。信息确认无误的,在划片学校就读。

(二)人户不一致的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与入学学生在同一户籍且属于示范区辖区)、有效居住房产证明。监护人及就读子女户口迁入监护人房产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均为户籍所在划片范围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示范区各学校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在示范区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1.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河南省统一的卡式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有效房产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为务工人员发放的工资证明、按劳动合同中规定交纳的社会保险等待遇相关证明。

4.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均为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示范区各学校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跨县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交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和学籍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办法

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计划由审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不得超计划招生。

报名条件

招生范围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参考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均为各民办学校。

招生报名程序

(一)公布招生划片范围(7月中旬)。教育行政部门公布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和招生条件。

(二)网络信息采集(7月20日至7月25日)。所有符合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无论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监护人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入学生服务窗口,小学一年级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七年级登录“河南省初中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学校或指定地点为报名点,注册、登录报名平台按页面提示完善户籍、房产、居住证、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等,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所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依据(网上报名平台另行发布)。

(三)现场资格确认(8月1日至8月3日)。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是招生报名工作的主要环节,示范区教育部门将根据招生实际情况,贯穿整个义务教育招生过程,切实为符合示范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服务,确保学生顺利入学。

(四)教育行政部门审核(8月20日前)。教育行政部门对经学校资格确认的学生进行审核。各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门规定时间,将本校招生平台上及现场确认同时通过的初审报名学生基本信息表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公安户籍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数据对接,进行复审。

经复审与学校初审信息一致的报名学生为招生学校第一批录取对象,教育部门通知学校将学生相关材料原件退还监护人并告知等待录取。经复审,与学校上报通过初审学生信息不一致的,由学校通知监护人,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回,并告知监护人该生不予录取,同时将招生系统上该生填报信息删除。如有疑问,监护人可以到教育行政部门再行核实。

(五)补录阶段(8月6日至8月20日)。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和资格确认的,由招生学校报与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复审,符合条件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六)录取报到(8月底前)。经招生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复审,统筹安排的最终拟录取名单分批下达至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以拟录取名单为基准在本校招生系统上按程序进行审核、录取。审核、录取的学生名单经学校盖章、签字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学校组织录取、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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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

责任编辑:郭军鹏

校对:王艳茹

审核:冯丽敏

总值班:安荣

监制:靳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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