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决定脑袋,位置决定思想。
近日,漳州市诏安县梅岭镇发生了一件政府与养殖户纠纷的事件,令人目瞪口呆。
据第一帮帮团报道,7月2日早上6点,梅岭镇人民政府组织了数十名执法人员,在没有任何通告的情况下,突然闯进了该镇玄钟村一名姓张姓养殖户的虾塘。
监控显示,这群头戴安全帽,手持工具的陌生人在现场控制住了张先生夫妻之后,不仅将张先生虾塘内养殖的虾“洗劫一空”,还将他住房里的私人物品全部搬空。
该事件舆情发酵后,参与清空张先生虾塘执法的梅岭镇委一名林姓副书记表示,张先生承包的虾塘的产权属于村委,合约已经逾期一年多,目前地块已再次对外招标,当天是对虾塘进行清退。
另外林书记说,此次从张先生虾塘内收缴了4348.9斤虾,已按照每斤14~15元的价格出售,所获虾款61163.7元将返还给张先生。
不过,对于镇政府以自己承包的虾塘合约逾期为由,“抄家”式搬空一切的做法,张先生并不认可。
他指出,虾塘是他和村民签的合同,合约到期时间为2028年。另外此次被清空的虾塘内共养殖虾一万斤,就目前虾的价值来看约在30~35万元,镇政府私自出售并且贱卖清空的虾涉嫌违法。
目前这起事件网上议论纷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议主要有四点。
一是虾塘的产权。
梅岭镇镇政府称虾塘产权属于村委,张先生合约已到期;但张先生则指出,此前他共有两个虾塘,到期的那个与村委会签订合约的虾塘,他早已不再养殖,目前养殖虾的池塘的是他和村民签的合同。
那么,张先生此次被清空的虾塘的产权到底属于谁?究竟是他与村民签订合同的那个虾塘,还是已经合约到期的村委会产权的那个虾塘?
二是镇政府是否有权力贱卖张先生的虾?
有网友称张先生所养殖虾的品种为金刚虾,按目前金刚虾的市场价为三十四五元每斤,而镇政府在清空张先生虾塘后,则以每斤14~15元的价格出售,明显低于市场价值。
那么,梅岭镇镇政府为什么会卖得这么便宜?又卖给了谁?
三是张先生虾塘内被清空的虾究竟有多少斤?
在此次执法中,所收缴的虾,镇政府说是4000多斤,而张先生则说是一万斤。如果在清空张先生虾塘时,以及出售收缴虾的时候没有全程执法记录或是视频,这恐怕会陷入一个难以辨明的怪圈当中。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林书记曾表示,如果张先生对出售的虾的价格有异议,镇政府将按市场价补差,但没有谈到目前争议的虾的重量到底是多少。
四是镇政府是否有执法权。
这也是目前网上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很多网友说,即便张先生合约逾期,也应该通过法院判决后再执行,而不是由镇政府强行清退。
对于镇政府不经协商,强行将虾塘清空,并且搬走张先生的私人物品,林书记坦言,执法流程上有些“操之过急”,私人物品属于“误搬”。
那么,从林书记的话里面是不是可以这样判断:梅岭镇镇政府其实已经认识到,或者说是承认了他们在清空张先生虾塘时,执法的过程存在问题?
其实从这起事件来看,不管张先生的虾塘是否合约逾期而不肯腾退,还是镇政府强行清退执法是否妥当,都不是主要原因。引发镇政府急于清空虾塘的主要原因,或许与该地块重新招标有关。
也就是说,或许招标之后,张先生占用的虾塘已经另有其主,而收了租金的镇政府或者村委为了给中标人交代,才引发此次事件发生。
但不管原因怎样,镇政府组织人员在不经协商的前提下,贱卖他人财产、搬走他人物品的做法,怎么看都于法不合、于理不通。
法治社会,一切都要依法行事。这一条硬性规定不仅针对无权无势的群众,同样适用于掌握权力的政府官员。
屁股决定脑袋,位置决定思想这种只以自己立场解决问题,而不以群众实际情况看待问题的手段,不可取,更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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