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山大道(罗汉山隧道段)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经建设单位申报,荆山大道(罗汉山隧道段)将于2023年7月15日(周六)开通试运行。为确保开通后的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道路交通组织措施通告如下:
一、罗汉山隧道限制通行规定
1、禁止行人、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
2、禁止载货汽车(轻型厢式货车、轻型封闭式货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二、速度限制规定
荆山大道(罗汉山隧道段)全线限速50公里/小时。
三、道路通行措施
1、由航空路进入石莲线以及前往园博园方向的机动车,在航空路与荆山大道路口右转,进入罗汉山二号隧道行驶至象山大道路口处掉头。
2、由石莲线进入航空路以及前往象山大道方向的机动车,在石莲线与荆山大道路口右转,进入罗汉山一号隧道行驶至园博园路段掉头。
3、通行航空路、石莲线的行人及非机动车,沿罗汉山一号隧道洞顶人行、非机动车道路通行。
4、罗汉山一号及二号隧道入口处均设有红绿灯,红绿灯信号为红灯时表示隧道内发生紧急情况,过往机动车需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附:导行示意图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7月12日
二审:琳达
三审:黄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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