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问:什么是简易注销?

答:简易注销,是市场主体注销的一种简易办理方式。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办理注销登记时,无需提交股东决议、清算报告等材料,需由全体投资人对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等情况进行承诺。相对于一般注销流程,简易注销具有办理程序更简、申请材料更少、公告时间更短、退出效率更高等优点。

02

问:哪些市场主体适用于简易注销?

答: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普通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简易注销。

03

问: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况有哪些?

答: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不适用简易注销:

1.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2.企业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3.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4.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5.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7.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其中,前四种情形在企业异常情形、不适用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04

问:简易注销办理时限多长时间?

答:简易注销公示期2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注销登记当场办结。

05

问:简易注销整体流程是什么?

答:申请人简易注销包含以下环节: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按照网站要求公示简易注销的有关信息;2.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企业于公示期届满之日后网上发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或直接到登记机关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3.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

06

问:如何在网上发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答: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进入“政府服务-企业注销”模块,“个人身份或者法人身份登录后”选择“简易注销”,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全体投资人及委托代理人完成电子签章后提交审核,核准通过后即办理完成。

07

问:简易注销窗口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