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洛阳弱冠男子季煜程,年方廿四,刚刚过完两个本命年的生日,与网红妻子大婚未满三月,却在娇妻的眼皮底下缓缓地倒下、躺直、冰凉、变硬,最后走向死亡。太“扎心”了!

他卒于癸卯年夏日凌晨街边烧烤店外一场无聊无脑的群体冲突纷争,至今日(7月15日)已整整10天了。

当地两帮游戏人生、无所事事、混迹社会的青年,因为口角而发生争吵,你推我搡、互喷脏话,继而大打出手,在万籁俱寂的时刻恣意地宣泄内心的躁动。

也没有想到,把小命丢了的,竟然是弱不禁风的他!他既不是这伙人的“带头大哥”,也不是当晚冲突争端的制造者和挑拨者。大多数时间,他都是在旁边冷眼相看的,整个事件跟他的利害瓜葛不大甚至为零,十足一枚凑数的小喽啰。但是事件平息之后,他却神奇地挺身而出,偏要在一众狐朋狗友面前耍一把威风……

这10天,对于季煜程的父母和他的新婚妻子来说,是异常难熬、度日如年的;对他于自己而言,他的魂魄(如果有的话)肯定会反复不断地拷问他:

怎么就落得如此悲凉的下场呢

在儿子魂归西天数日之后,季母终于站了出来,强势对外发声。

  • 她不容置疑地表示:凶手程某飞的手段极为残忍,他们家属无法接受这种暴行,更不可能去谅解,誓要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到底,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 她还坚定认为:两边起冲突的同伙人员都该为她儿子的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丧子之痛让季家变得愤怒和狰狞,甚至歇斯底里失去了理智。我坚决捍卫她说出这些主张和诉求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的,神圣不可侵犯),但我不赞同她这些主张和诉求。

因为愤怒归愤怒,法律更讲究犯罪的事实证据和现行的条文法理,而不是个人的意志情绪。所谓“严惩凶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尽可能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

该案目前正由当地公安部门侦办,嫌疑人已被刑拘控制,相关的现场物证和人证也被锁定,要“”此案应该很快,不难。难的是,从现有的情况分析研判,后续有关于案件定性、定罪和量刑比较微妙,各方的争议不小。

我认为季家“严厉惩凶”的愿望极有可能要落空。主要基于三方面的原因:

  • 1、公诉机关(检察院)或会以“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指控嫌疑人(因为嫌疑人没有伤害死者的动机),建议法院至多判有期徒刑10-15年。

  • 2、如果行凶嫌疑人聘请相当给力的刑辩律师(团队)来打这个官司,是可以按“防卫过当”来抗辩的,力争减刑至三年或以下,甚至用“正当防卫”做无罪辩护(免予刑罚,无罪释放)都有可能。

  • 3、警方在侦办此案件时,不排除会根据调查的情况以“防卫过当”的定性来结案,然后移交给检察机关。这个时候,检察院要么将送来的报告打回,要求公安局按“故意伤害罪”重新侦查、重新定性;要么检察机关就只能硬着头皮按公安机关的结论起诉嫌疑人。

换句大白话,年轻气盛的小县城富二代季煜程在凌晨时分因街头争端被人刺伤直至死亡,可能到最后他只博得白死了的凄苦结局!

请问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扎痛季家人的心的吗?!

即使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嫌疑人提起公诉,辩护律师也只需在法庭上严密清晰地证明下述四条的事实逻辑关系:

  • A、死者季煜程本人在被刺伤之前存在重大的过错;
  • B、被刺后,死者季某的同伴反复纠缠嫌疑人,而疏于照看伤者,没有第一时间送医,延误最佳救治时机,这与死者的死亡有较大的因果关系;
  • C、嫌疑人的凶器(估计是烧烤摊用的小型剪刀)不是他刻意带过去的,而是他被对方连续击打后临时抓的,或者这把剪刀一直就放在他衣服的兜里。更重要的是,这种凶器不属于警方的“管制刀具”,案件的性质会弱化和减轻很多。
  • D、当时的情况是死者那一方人多势众,而且都喝了酒情绪不易控制,对孤身一人的嫌疑人比较危险。嫌疑人为自保或快速摆脱险境而不得不采取临时性的防卫举措。

  • 就足以使被告人得到法庭的理解和同情,
  • 享受到轻判或免予刑罚的公平公正判罚,
  • 这属实是新时代法治进程的重大胜利!

24岁的季某年纪轻轻死于非命,季家“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其痛如何哉!

但是,儿子能走到今天这一步,落得如此之命运(游手好闲、飞扬跋扈、惹是生非、惨遭屠戮),与做父母过度娇纵和溺爱是脱不了干系的——因为“养不教,父之过”也!

你认同以上的粗浅分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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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由作者@老白文酱 原创,文章首发于作者的头条号[村尾有棵香椿树]和微信公众订阅号[老白文匠]。原创不易,请勿抄袭、复制、洗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多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