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玄武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执行《玄武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审查程序,加大审查力度,认真做好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明确合同主体责任。对于政府合同的管理所涉及的程序均一一对应确定责任主体,包括具体承办机构、合法性审查机构、备案机构、归档机构等,尤其是对于涉及合同风险控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的环节,在具体额度上进行详细的规定,以明确每个主体的职责职能,强化监督,保障政府合同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区政府印发《玄武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要求政府合同送审单位积极主动按照相关模板承担合同起草工作,不应当依赖对方签订合同文本,在提交合同文本时,附带提交相关法律依据、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各单位的反馈意见等,确保合同审查全面、客观和准确。

三是法律顾问双重把关。所有合同订立均需由承办单位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出具法律意见,在区司法局收到政府合同(征求意见稿)后,依法依规对合同双方主体资格、合同内容、合同的履约方式、违约责任条款、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进行全面重点审查的同时,除涉密合同外,再借助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将合同交由区政府或区司法局法律顾问进行二次把关,确保政府合同订立依法合规。

编辑:徐晶晶

审核:周新奇

(来源:玄武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