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大学新生入学,现将郴州市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8月25日

二、资助范围

参加2023年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郴州市户籍或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对象

以下7类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1.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5.烈士子女;

6.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学生;

7.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

四、申报程序

学生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户籍所在地咨询具体申报流程等相关事宜。

北湖区:0735-2354883、2121061

苏仙区:0735-2473533、2473501

资兴市:0735-3321526、3391109

桂阳县:0735-4452386、4461156

永兴县:0735-5522848、5678216

宜章县:0735-3768689、3758307

嘉禾县:0735-6893988、6893336

临武县:0735-6395316、6325727

汝城县:0735-8225013、8230648

桂东县:0735-8627598、8628497

安仁县:0735-5226013、5227472

五、注意事项

请各位新生务必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要求提供如下真实资料:

1、扶贫手册、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烈士证等原件、复印件,其它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可提供村或乡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信);

2、2023年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学生父母页);

4、户主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与本人身份证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郴州市教育局

郴州市教育基金会

2023年7月17日

来源:郴州市教育局

编辑:王园靓

二审:袁俊杰 何璇

终审:王首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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