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致全市中小学生暑假期间

法治安全的一封

亲爱的同学们:

炎炎盛夏,岁已过半。转眼间,你们又经历了一个考试季,将迎来期盼已久的暑假,想必大家已经规划好如何愉快地度过这阳光明媚的夏日了吧!暑期是快乐玩耍的时候,但也是安全事故易发和高发时段。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叔叔阿姨们在此给大家送上一份法治安全寄语。快乐过暑假,安全不放假!

遵纪守法远离犯罪

正值青春年少的你们,处理问题不免冲动,遇到诱惑难以抵挡,但是请你谨记人生只有一次,不能从头再来。如果你选择抛弃善良,违背法律,任由心中的“野兽”操控自己肆意妄为,将会把自己亲手送进法律的牢笼,葬送美好的青春年华。克服盲目的好奇心和侥幸心理,不追求享受、不寻求刺激,不聚众滋事、不打架斗殴,不违法乱纪,自觉抵制不法行为,远离违法犯罪。要学法知法守法,争做新时代文明守法好少年,引导他人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不触碰法律底线。

防骗意识不能少

涉世未深、思想单纯的你们,对陌生人也满怀善意和信任,但是电信网络诈骗却因此将“魔爪”伸向你们。不要在“小甜头”面前失去分辨能力,不要将微信、QQ等通讯账号转借他人使用。要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警惕“高考志愿”填报骗局,不轻易加群、不轻易转账。既要避免上当受骗,也要拒绝成为他人犯罪的“工具人”。

预防校内外欺凌

同学们在校内外遇到威胁和暴力时要大胆说“不”!一是沉着冷静,大声提醒警告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的;二是懂得自救,伺机逃跑、大声呼救,巧妙周旋、舍财保命,护住要害、减轻伤害;三是保留、收集证据,及时报告,勇敢地向家长、老师、警察反映,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保持日常警惕,外出不落单、不走隐蔽偏僻处。

防止性侵危害

同学们要注意日常交往尺度,不与行为不检点的人交往,不轻信陌生人;网上交友要谨慎,不将个人信息告知对方,更不要与网友见面;夜晚不独自外出,走路选择公共道路和灯光明亮处;遭遇性侵害时,首先要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在脱离险境后第一时间告知家长、老师,保留证据、及时报案;内心痛苦需要释放时,可向知情的可信赖的亲人、朋友倾诉,或咨询心理医生,调整好心态。家长们也要增强孩子的隐私意识,让孩子明白什么是性侵犯和受到性侵犯时该怎么办;避免让孩子单独和陌生人、异性在家里或偏僻、封闭的环境中相处,要及时了解孩子身心状况,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交友观。

禁止进入不适宜场所

同学们要做到不去网吧、歌厅、舞厅等场所,不抽烟、不喝酒,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不接受他人的钱财诱惑,不与社会不良人士接触,提高警惕、慎重交友。好奇心强的你们,往往喜欢尝试新鲜事物。但毒品是坚决不能触碰的红线,它严重危害个人健康、家庭和睦、社会和谐,青少年吸食毒品更是会自毁前程、迷失人生。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要随便进入营业性的歌舞娱乐场所,不要结交有吸毒史、涉毒行为的朋友,不要听信谣言、寻求刺激,坚决不吸第一口。要认真学习禁毒知识,树立防毒意识,从我做起,抵制毒品。

警惕网络安全

作为“网络原住民”的你们,夏日的正确打开方式一定少不了“空调、Wi-Fi、西瓜”。但是网络世界真真假假,信息良莠不齐,充满着迷惑和陷阱,千万不要掉进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的无底洞,不要让暴力、血腥、淫秽信息侵蚀你幼小的心灵,不要让虚拟世界将你与现实生活相隔绝。同学们使用手机时,要合理分配时间,提高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增强防范网络诈骗意识,在网络上不泄露姓名、年龄、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使用手机网络付款功能(如购买游戏装备、打赏主播等);自觉遵守网络公德和相关法规,拒绝网络暴力,践行文明上网。

骄阳似火,万木葱茏。你们正如这盛夏里的一切,生机盎然、热情洋溢。青春充满希望,人生路途滚烫,希望你们能脚踏实地,努力学习,树立法治意识,积极宣传法律,争做社会主义法治忠实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让法律陪伴大家一起健康成长!最后,祝同学们暑假快乐!

刊登于7月18日《西宁晚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