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行为准则”由我国率先提出,是2002年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推进和落实,是南海地区各方制定的、用于解决争议的准则,主张用和平的手段解决南海争议。南海行为准则一经提出,即得到各相关国家认可,均表示同意推动这份准则的谈判和签署。

本次东盟外长会议期间,我国与东盟达成一项重要共识,即争取在3年内也就是2026年秋天之前完成“南海行为准则”的谈判。3年的时间节点是东盟方面提出的,而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等在南海地区与我国存在争端的国家均为东盟成员国。

南海行为准则规定,准则签署后各国将无法再进入尚未被占据的岛礁。这就意味着,一旦准则得到通过,南海各岛礁的被占领情况就会固定下来,至少短时间内不能再发生新的变化,而我国也将没有办法再进入被其他国家非法侵占的岛礁。也就是说,如果我国想夺回被非法侵占岛礁的控制权,就需要在南海行为准则生效前抓紧时间,采取各种必要行动。

我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关于南海问题的谈判已持续数十年时间。涉及南海问题的各国都清楚,如果领土问题没解决,真正长期稳定的发展就不能完全实现。因此,妥善南海问题妥善解决是包括我国在内的各相关国家的共同心愿,大家的方向和目标是一致的,这就为解决南海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加快解决南海问题,不但有利于实现我国周边的稳定与和平,也有利于我国将更多精力放在台海、藏南等其他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