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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滨州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滨州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信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8〕241号)要求,制定《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方案》《通告》)。现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滨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滨政法委〔2021〕14号)等要求,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一、重大决策事项概要

(一)《方案》《通告》所称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主要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三轮、四轮车。残疾人因出行需要,驾乘符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GB12995-2006)的除外。

(二)自2023年10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生产、销售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非法生产、销售的,由工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2023年10月1日前购买的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驾驶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含限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含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过渡期后(2026年1月1日起),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得违规上道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道路行驶或停放的,由公安、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自2023年11月1日起,主城区设置限行区域,东至205国道(不含)、西至西外环(不含)、北至北海大道(不含)、南至南外环(不含)及黄河大道(不含)以内范围。限行区域内,每日6时至20时禁止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

(五)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仅限于特定区域内使用,按照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规定管理。

(六)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市政等民生保障部门要按要求制定本行业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并逐步淘汰,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符合规定的车辆。

二、项目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滨州市公安局

通讯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一路391号

联系电话:0543-3301208

电子邮箱:bzjjzjtglk@163.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滨州华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房投大厦

联系电话:0543-3178989

电子邮箱:binzhouwenping@163.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二)是否符合本市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三)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四)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围绕《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文件制定、出台、实施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问题,包括但不限于:1.该决策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风险原因和建议解决措施或意见。3.对本决策的实施持何种态度。4.本次决策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5.对本决策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方式和截止日期

1.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参与者可点击下方调查问卷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问卷调查。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参与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3.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项目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wMNTf14.aspx

1.《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pdf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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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掌上滨州综合滨州市公安局官网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