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的刘女士和张先生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相敬如宾。只是最近一段时间,一向体贴的丈夫逐渐变得冷淡,刘女士第六感,觉得自己的丈夫出轨了。
刘女士私下里向丈夫单位的熟人了解情况,得知张先生一直在做一个项目,原本组里有三个人,最近其中一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了,只剩下张先生和孟小姐。
孟小姐长相清秀,张先生原本就对孟小姐有好感,现在两个人每天都待在一起,日久生情了。因为两个人都已经结婚,张先生和孟小姐也只是私下偷情。
刘女士气不打一处来,质问丈夫为什么要出轨,张先生虽然出轨,但还是想维持家庭的,跪下来向刘女士道歉,并保证以后肯定和孟小姐断了关系。
张先生是了解妻子的,觉得他只要真诚道歉了,妻子肯定会原谅他的。
只是这一次,张先生太过于自信了。
刘女士被丈夫膈应的不轻,心里极度不平衡,凭什么丈夫随便出轨,她却守着这样的男人。
于是,从这之后,刘女士专心打扮和保养自己,还报了形体课,想让自己更有女人味。
刘女士下载了好几个约会软件,通过附近好友认识了不少异性,其中最让刘女士有好感的是李先生,李先生身材高大,特别有男人味。
刘女士和李先生由一开始的网上撩骚,变成线下开房约会。
某天,刘女士一直感觉私处一直疼痛,严重的时候会出现出血的情况。难以忍耐后,刘女士去医院就诊,医生的诊断让刘女士面红耳赤,刘女士肛裂了。
刘女士出了医院,便去了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一名男子带到酒店并遭到了侵犯,同时出示了医院的诊断病例。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刘女士向警方讲述发生在她身上的悲惨事件,并表示希望警方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
原来,刘女士和李先生保持了一段时间的炮友关系,但时间长了之后,李先生暴露了自己的本性,他拿着刘女士的裸体照片威胁刘女士,强迫她发生关系,且李先生动作粗鲁,导致刘女士现在私处受伤。
经过刘女士的描述,警方认为这是一起恶劣的犯罪行为,警方开始对李先生进行抓捕,当李先生到达派出所时,他否认对刘女士进行了侵犯。
李先生供述,和刘女士是在网上认识的,认识后不久,两人就开始了男女朋友关系,两人蜜里调油,很快进入了半同居的状态。
有一天,李先生和刘女士开房,刘女士洗澡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李先生稍微看了一眼,屏幕上显示的是老公的字样。这让李先生很是生气,拿着手机与刘女士对峙。
李先生这才知道刘女士是有丈夫的,李先生和刘女士便不欢而散。
在这之后,两人有一段时间没有联系。而这个时候,刘女士与丈夫的感情逐渐回温,刘女士想和李先生断了,重新回归家庭。
刘女士发了分手信息给李先生,本就觉得受到欺骗的李先生,看到刘女士的说分手就分手,顿时恼羞成怒。
李先生便拿着刘女士曾经发给他的裸照威胁她,刘女士怕事情闹大,又跟着李先生去开了房。
只是这一次,李先生对待刘女士很是粗暴,最后导致刘女士私处撕裂。
李先生向警方叫屈:“抓捕定罪都要以证据为主,我和刘女士是情侣,怎么说我强迫她了?”
刘女士和李先生的案件迟迟未能解决,最后还是对簿公堂。
最后法院裁决如下:
首先,刘女士和李先生均为成年男女,不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职责关系。因此,李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主要取决于是否违背了刘女士的真实意愿。
其次,刘女士和李先生属于双方自愿的恋爱关系,但刘女士存在出轨和欺骗行为。
在两人恋爱期间,刘女士多次与李先生开房,愿意与李先生往来,这些事实表明,刘女士并非受李先生胁迫、欺骗,而是自愿与李先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案发当天,李先生用刘女士曾经自己发的裸照胁迫其开房,发生关系。李先生的行为虽然不道德,但并不涉及暴力、胁迫等手段。
因为他没有对刘女士进行身体上的伤害或者精神上的威胁,也没有利用自己的权力地位、父母的态度、从属地位或者女性孤立无助的环境来胁迫她。
而且,刘女士在酒店与李先生发生性关系时,并没有拒绝和反抗。
综上,刘女士、李先生的行为不属于强奸,而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私事。刘女士出轨虽然存在道德问题,但并没有触犯刑法。
此外,法院还裁定,如果李先生以不同姿势实施侵犯,刘女士身上应有相应的痕迹或抓伤。然而,却没有任何痕迹。
因此,法院在审判中宣判李先生无罪。
小编只能说:底裤要守好,出轨需谨慎!
各位看官,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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