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借网恋实施诈骗的案件。

被告人曾某某(20岁),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利用交友APP结识多名男子,并通过三个微信号与这些男子建立了“恋爱”关系。在与这十名男子的“恋爱”期间,曾某某以各种理由骗取了他们共计85076.41元的钱款。

据被告人曾某某交待:几千块钱的都是他们以要来和我吃饭或者出去玩什么的,想要和你发生关系或者处对象这个名义,我就顺着他们说,直接他们就给我转钱了,就以这个诈骗。

被告人曾某某通过拙劣的骗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成功骗取了多名男子的钱款。然而,所有骗来的钱款已经被曾某某挥霍一空。经法院审理,曾某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同时,曾某某被要求赔偿十名被害人共计八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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