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4月23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则独家新闻:黑龙江省破获了一起该省最大的贪污集团案件。

在上世纪80年代,王守信被称为“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犯”,据说,她当年贪污的数额,是曾经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数额的50倍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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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信出身农村,念过几年书,后成为黑龙江某燃料公司的一个小收银员。由于可以直接接触到现金,王守信把公司的财务情况摸透后,便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吞占公司财务。

由于当时正处动乱时期,王守信趁机带头勾搭干部群众,很快从收银员升任为公司经理。成为经理后,她建立了自己的账户,开始频繁转移公司资产。

为了更好地拉拢公司高层和同事,王守信开始玩起了“变脸”。

一次,王守信发现工人在偷吃白糖,立马一顿臭骂。然而,就在工人以为自己要被开除的时候,王守信出去了一下,回来竟给工人带了一包白糖,还面带笑意地说:“你这么嘴馋,就把这袋白糖带回家吃吧。”如此变脸速度,让人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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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王守信还随身携带存折,只为能“及时帮助”有困难的同事。当时,大多数人的家庭条件不好,经常会有员工借钱,王守信看到后就立马拿出存折支援。一开始,大家都以为这是她个人的钱,纷纷感激涕零,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公司的公款,她只是想收买人心而已。

1979年10月20日,王守信被松花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据调查,从1971年11月起到1978年6月止,王守信贪污和侵吞物资折价共507702元。破案后已缴获赃款413325元,缴获赃物折价70014元。

1980年2月8日,原黑龙江省燃料公司党支部书记王守信被押往哈尔滨某刑场准备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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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到达刑场后,王守信在法警的搀扶下下了车。然后在法警押解下,拖着沉重的脚镣大步流星地走向处决地点。法警长命令她面朝一个土坡跪下,起初她还想挣扎不肯跪下,但几名法警用力把她往地上一按,她就势跪到地上,没有再挣扎反抗。

这时,一名法警上前将戴在她头上的围巾解开,散披在她的肩上。此刻刑场上一片寂静,除少数摄影记者外,其他人一律退到警戒线以外。

行刑时间到了,法警长举起了发令旗。随着一声枪响,王守信的头部被子弹穿透,身体朝正前方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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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结束了。此时,在刑场外等候多时的几个穿着白大褂的火葬场工作人员快步走近,以熟练的动作把王守信的尸体装进长长的白色塑料袋里,扎上口,扔上汽车。随后,扬长而去。

几十年过去了,如今再看,虽然王守信本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她所代表的丑恶现象,至今尚未根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