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亚琳

深圳市创新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秘书长

2016年首单慈善信托备案以来,至2023年7月9日,慈善中国共统计1,360 条慈善信托备案数据,财产总规模共596,398.45 万元。整体发展情况一直较为缓慢,在国内年度捐赠总量1500亿规模里呈现杯水车薪状态。

笔者根据常年与慈善客户、监管机构、信托公司、银行、慈善组织的实务合作经验,总结了多个实务困境,将陆续发表供各界参考与研讨,以期为中国慈善信托事业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首期发表实务困境一:慈善信托服务定价过低,未形成合理市场逻辑。

目前国内慈善信托收费普遍参考家族信托,信托服务费主要包括信托管理费、银行托管费、投顾费、监察费等,年服务费率基本上不超过信托资金总额的0.8%,甚至随着竞争有逐渐走低的情况。然而慈善信托作为慈善服务工具,不同于家族信托作为财富服务工具(1000万起设),存在以下两个鲜明特征:

(一)慈善信托起设门槛低。慈善中国备案资金最低可查到5000元。

(二)慈善信托的设立和服务的复杂度高。据某位信托公司经理介绍:“慈善信托服务面临高昂的人力成本,从沟通客户的慈善信托设立意愿,为其找到合适的慈善项目,我就将近花费了三个月时间,但我更为忧虑的是,设立后慈善事务的执行和反馈,同样的时间我可以服务多单家族信托,这样高投入低产出,只靠爱发电的情况下,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专业服务有价”却因为“慈善”要打骨折?慈善信托服务成本远大于收入,这种“倒贴”的客观现象严重挫伤了信托公司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导致了诸多问题,比如,部分信托公司将慈善信托业务只限于完成评级任务;部分信托公司将慈善信托服务门槛提高至1000万;私人银行作为信托公司主要的获客渠道,对慈善信托业务也疏于重视等等。

慈善信托不是简单的设立备案流程,它是个高度专业化的服务:在服务过程,贯穿着慈善、金融、财税、法律、政策等一系列咨询服务;每一单慈善信托在服务捐赠人的同时,都面临着如何有效提升社会效益的内在要求;慈善信托的投后管理,也面临非标准化的复杂度与合规性要求。

笔者认为,慈善信托首先应是家族办公室、上市公司服务的标配,慈善信托也应成为有意愿参与第三次分配的社会公民的集合受托渠道。

慈善信托不应成为银行或信托公司因冠社会责任之名而被“道德绑架”,从而扰乱市场基本规则的受害者,这种低廉收费的背后,是社会对于慈善咨询专业的“贬低”与“漠视”,表面看似支持,实则伤了慈善信托发展的根本。

慈善信托收费的合理定价,应该是结合服务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服务、行政成本外加机构发展必要利润空间的真实反映。

现代公益需要建构起可持续发展的价值逻辑,慈善信托作为《慈善法》予以明确的慈善服务新路径、金融公益结合的新机制,在发展中需要真正的审视这些困境,追本溯源,破除桎梏,方能为中国慈善事业贡献蓬勃生机。

新时代高质量社会责任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