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其他草地申请养殖审批备案的审核审批流程?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20230724):

关于“其他草地”管理有关问题的函 XXX同志你好:首先,非常感谢你对山西草原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看到你在我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上所提问题之后,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第一时间做出了批示,要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时给予答复,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其他草地”的管理问题国土“三调”数据公布后,明确了各地的草地面积,草原管理工作包含草地相关管理工作,对草地的管理应按照《草原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要求依法管理。按照《草原法》第二条、第七十四条规定: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草地应属于天然草原,另据《草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严禁开垦草原”。“其他草地”属于《草原法》规定的草原范畴。按照《草原法》《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要求,严格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严格控制草原转为其他地类。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和修建工程应当不占或少占草原,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草原和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对确需因建设需要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包括“其他草地”),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审核审批手续。二、关于征占用“其他草地”的审核审批流程(一)征占用草地审核审批所需要准备的材料: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2、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文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4、项目立项文件或批准文件;5、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6、草原所有者、使用者意见或双方已签署的补偿协议以及权属证明材料;7、征占用草地的勘界报告;8、县林业局对项目征占用草地进行现场查验并出具初审意见;9、临时占用草地的需制定草地植被恢复方案(永久占用的不需要制定草地植被恢复方案),县林业局对草地植被恢复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核同意意见;10、有未批先占的,需提供已处罚完毕的相关证明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的回执单或司法部门立案回执单)。(二)征占用草地审核审批办事流程:1、拟征占用草地审报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向省林草局行政审批窗口进行递交,填写前置审批单;2、行政审批窗口将审报单位相关资料交由省局草原管理处,省局草原处对征占用草地审报资料进行前期初审;3、对于资料审核不合格的,省局草原管理处提出资料审核补充意见;对于资料审核合格的,将进入审批程序。感谢你的提问,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山西省林草局草原管理处。

信息来源: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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