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在现实生活中的不如意……便在网上进行抹黑……我的亲身经验证明了法律的公正性……再一次诚恳道歉……”近日,因多次恶意造谣、辱骂而被知名COSER(二次元角色扮演者)小诗(化名)告上法庭的吕婷(化名)公布道歉信,为自己“对法律毫无敬畏心的行为”“造谣诽谤及人格侮辱的不良言论”而感到抱歉。相关侵权案件此前已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小诗经过取证、诉讼,对造谣网暴行为予以痛击,其维权主张最终获法院支持。
案情简介
“金克丝”原型
“小诗”模仿
“00”后的吕婷是上述贴吧成员,从2017年到2021年,她在贴吧中公开发表了包括但不限于“小号爆吧发翔图” “闲鱼卖原味”(原味指代一些贴身衣物使用后未经清洗即用于销售,暗指低俗色情)“直播一开有人刷礼物的卖肉女”“不承认人妻身份河狸(合理)卖肉”“马桶旁边掏屎吃呢”等含有大量粗鄙低俗字眼的言论,使其他不知情的网民产生了对小诗的错误认识。
小诗认为,吕婷发表的涉案言论已经构成侮辱、诽谤,贬损了自己的人格,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因此收集、固定了吕婷的侵权证据,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吕婷则认为,自己公布的言论具有图文事实依据,且对原告作出负面评价的主要原因在于原告自身做出的不当及争议性行为,因此不构成侵权。
“小诗”模仿
“长发公主”原型
审理裁判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吕婷提供的小诗在闲鱼售卖二手cosplay套装的截图,并不能证明小诗售卖的就是“原味”商品。对于吕婷主张的“其涉案言论均有其他微博、贴吧或推特用户所发内容截图为证”,法院认为,吕婷转述他人言论时,负有对于他人所发内容是否真实的合理核实义务,然而目前并无证据显示吕婷对他人所发内容予以核实,且该部分其他用户言论的截图亦不含有明确事实依据。吕婷公布的“卖肉女”等言论评论小诗,直接贬损了小诗的人格,构成以侮辱、诽谤的方式侵犯小诗的名誉权,因此判决吕婷公开致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吕婷不服,认为其涉案言论中提到的“小诗”并非明确指向COSER小诗,遂向北京四中院提起上诉。四中院二审认为,结合涉案言论的上下文内容,可以认定吕婷所提及的“小诗”系指向COSER小诗,吕婷在无明确事实依据、对他人提供的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的情况下,在网上公开发表“闲鱼卖原味”等不当言论,会被大众理解为小诗存在与不良嗜好相关的行为,这对小诗的名誉造成一定贬损,超出了言论自由的界限,已构成诽谤和侮辱,侵害了小诗的名誉权。最终,四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后,吕婷按照法院的要求公开公布了道歉信,真诚悔过并决心改正。她在道歉信中写道:“对一个在现实生活中完全没有交集的人抱有如此大的恶意,是因为自己沉迷于这种诽谤他人而获得的自我满足感中”“我用我自身违法的代价提醒各位网友,千万不要冲昏了头脑,与其抹黑他人,倒不如努力学习让自己变得更好”“让这封信一直提醒我作为人的底线,一旦越过了底线也就触犯了法律”。
法官说法
供稿:北京四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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