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老人跪在街头哭求女儿拿钱救救她的母亲,女儿站着一声不吭,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时,女子声嘶力竭地喊道:8套房子和200多万的拆迁款都给你儿子了,要钱找他去!
(案例来源:社会记实)
72岁的付大爷和老伴辛苦了一辈子,带大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本以为可以享个清福,谁知老伴却突然生了一场大病。本应该孝守床前的三个儿女,却只有儿子一个人在照顾。
付大爷不仅心疼儿子付先生既要做生意又要照顾老伴,来回奔波受累,最主要的是儿子的生意非常不景气,老伴见天就要一万多块钱,儿子压力太大一时也拿不出。
付先生希望两个姐姐能和自己一起承担照顾母亲和负担一部分的费用,可当他找到两个姐姐,刚开口,就被两个姐姐异口同声的回绝了,当初你拿了200多万和8套房子,说自己能照顾好父母,现在怎么又回头找起我们来了。
付先生被两个姐姐怼的说不出话来,向父亲诉苦,付大爷本来对两个女儿不来照顾老伴心里就气不过,居然连钱也不想掏。一气之下付大爷带着儿子去找两个女儿要钱。
付大爷先是找到了大女儿,向大女儿诉说她母亲的事,祈求大女儿能承担一部分。大女儿面无表情的看看父亲,对父亲的所言无动于衷。
付大爷扑通往地一跪,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继续哭诉,求求大女儿能尽尽孝道,为身患重病的母亲掏一点钱。人心都是肉长的,大女儿见满头白发的老父亲跪着自己。
大女儿也是跪在了地上,想起这么多年从小到大,父亲和母亲只知道疼弟弟,对她姐妹俩的需求从来都不管不顾,甚至自己结婚时的彩礼钱都被母亲要去,给弟弟买了辆车。因为这事没少跟丈夫吵架。
付大爷听着也确实在理,一时也再也说不出什么来,眼见着大女儿不吃自己这一套,又将方向转向了二女儿。谁知刚见了二女儿,二女儿就将这么多的压抑一鼓脑的全部发泄出来。
她指责父亲和弟弟言而无信,当时父亲的房子拆迁时,父亲把拆迁款和房子都给了弟弟,从来没有征求过姐妹俩的意见。并说好以后父母的养老都由弟弟负责,现在怎么有脸来要钱。
原来父亲老房子拆迁时,一共赔付了200万元和8套房子,全部给了儿子,他们认为女儿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人了,跟自己就不是一家人了。
弟弟付先生一听也急了眼,拿了200多万块钱是不错,钱全部被投资在农场上,指望多赚点钱让父亲享清福,谁知农场一直亏本,别说赚钱,连本钱都捞不回来。
再者现在楼市价格很低,把8套房子卖出去不是亏大发了?所以手里实在没有余钱。况且拆迁款给谁和报答父母养育之恩不能混为一谈,姐姐们作为父母的女儿理应尽孝,应当和自己一起分担费用。
姐姐们听完觉得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分钱的时候一分不分给女儿,现在要拿钱出来了,还得和儿子一样拿,那照这么说之前的房子也应当拿出来平分喽?
一听两个女儿要钱,付大爷连连摆手,弟弟也站出来说不可能,付大爷称,财产是自己的,想给谁就给谁,但是作为儿女得一样养老。
两个女儿觉得父亲和弟弟简直不可理喻,双方各执己见,不欢而散。
在法律上是如何要求儿女们赡养父母的?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应履行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同时,法律规定,个人的名下财产拥有自由处分权,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所以父母的财产可以想给谁就给谁。
简单来说,付大爷名下的财产分配和遗产不同,不需要按继承顺序来确定,付大爷生前有权利将财产赠给任何人。但不管给谁作为儿女都不能以此为由推卸赡养责任。
哪怕女儿一分钱没有拿到,女儿们也要对父母尽孝。同时不能以放弃继承来拒绝赡养老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两个女儿现在就是明确不要财产,也需要尽到赡养义务。之前是发生了许多不愉快,可生自己养自己的母亲生病,做女儿的没有尽到陪伴和承担医药费的责任,在赡养义务方面还是有缺失的。
作为儿子,拥有闲置的8套房子,却因房价低舍不得出手,不愿意拿钱出来给母亲看病,不知做父母的心底究竟是怎么想的。
最终,经过调解,两个姐姐愿意和弟弟一起承担陪护母亲和医药费的责任。
生活中您遇到过这样的事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