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孩子是父母的希望,是他们生命的延续,是家庭血脉的传承!

因此,父母对于孩子的爱总是毫无保留的,无论自己的孩子多么的平凡或者普通,作为父母,在看待孩子时总是自带“滤镜”。

尤其是一些新晋父母,在有了孩子之后,总会忍不住在朋友圈发大量孩子照片进行炫耀,可殊不知,这些照片,很有可能会给孩子带来无尽的危险……

浙江海宁的新晋妈妈王慧,就因为经常在朋友圈发女儿照片,导致她的女儿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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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女儿”

2018年6月,浙江省海宁市发生了一起恶劣的拐卖儿童事件,万幸的是人贩子并没有得手。

然而人贩子被警方抓住后,孩子的父亲却因为他说的话,当着警察的面直接扇了孩子妈妈一巴掌。

案发当天,30岁的王慧带着5岁的女儿彤彤在逛街,由于老公平时工作比较忙,女儿一直是由王慧在照顾。

作为家庭主妇,王慧的生活其实非常惬意,家里有保姆帮忙照料家务,所以她的空闲时间非常多。平时没事的时候,王慧就经常带着女儿在附近的商场闲逛,偶尔也会给自己添几件新衣服。

当天,王慧在路过一家服装店时,店员招呼她进去看看新款服装,王慧也就自然而然地走进去挑了几件打算试试。

为了让王慧安心试衣服,店员也答应帮忙照看彤彤可就在王慧换完衣服出来后,她的女儿却离奇般消失了。

王慧立刻放下手中的衣服去找女儿,可店员却告诉王慧,刚才有个自称是孩子舅舅的男人,带走了彤彤。

听完店员的话后,王慧顿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因为王慧本就是家里的独生女,根本没有兄弟,所以彤彤有哪里来的舅舅?

很显然,带走彤彤的男人别有用心,极有可能就是人贩子,有了这种猜测之后,王慧顿时大脑一片空白,然后开始在商场内疯狂寻找。

看到王慧如此着急,店员也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为了撇清关系,服装店立即把当时的监控调了出来。

根据监控录像显示,男子只是叫了彤彤一声,女孩就跟着他走了。一个5岁的女孩,如果是面对陌生人,怎么可能轻易靠近?更不可能这么轻易跟对方离开。

因此,服装店认为彤彤的失踪和店里无关,她们以为男子是王慧的熟人,所以才没有阻止女孩的离去......

那么,毕竟5岁的彤彤是在服装店失踪的,店员需不需要为此事负责呢?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应该是其父母,身为彤彤的母亲,王慧显然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到商场购物时,把五岁的女儿轻易丢给别人看护,本来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其次,彤彤能被陌生人轻易带走,可见王慧平时对女儿的安全教育,也有着很大的欠缺。

反观服装店,他们的确没有义务替顾客看护小孩,一般店里也会贴示警示牌,提醒顾客注意孩子以及随身携带的物品。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服装店没有任何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王慧试服装之前,服装店的员工也确实答应过会照顾彤彤,而此时服装店即成为了王慧的受托人,而彤彤在服装店的看护下走失,服装店自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可是,对于彤彤的失踪,服装店只有辅助寻找孩子下落的责任,主要责任还是在于监护人王慧。

而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并不是追究谁的责任,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把孩子找回来。

万幸的是,商场方面在接到小孩走失的消息后,立刻封闭了所有的出口,并且第一时间通知了警察。

经过警方一个小时的搜索后,终于在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出口处,发现了可疑人员的身影,而她身边的女孩正是彤彤。

“人贩子”的新伎俩

看到女儿平安无事,王慧立刻冲上前抱住女儿,还不停为自己鲁莽的行为想女儿道歉。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想必有了这次经历,王慧再也不敢擅自丢下女儿了。

与此同时,王慧的丈夫也赶了过来,从情绪上来看,王慧丈夫的愤怒大于焦急,若非警方在场,王慧丈夫必定会大发雷霆。

然而,当人贩子坦白整个的作案过程后,王慧的丈夫再也忍不住了,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扇了妻子一巴掌......

警方了解到,王慧平时喜欢在朋友圈里发女儿的照片,各种各样的生活照片琳琅满目。甚至小到每天去哪里玩、吃了什么,女儿叫什么名字,在哪里上学……通过翻看她的朋友圈,这些信息统统都能够掌握。

而让王慧不解的是,她和人贩子并不相识,而且两人也并不是微信好友,为何对方能够看到自己的朋友圈内容?

其实,朋友圈里一直有同城功能,很多人在发朋友圈时都没有关闭同城。因此,在朋友圈里发的生活照片,也会同步发到同城圈子里。

这些人贩子们,凭借着在同城上看到的信息,会详细记录每个妈妈以及每个孩子的个人信息。这样就能确保他们在大街上遇到时,能准确无误的找到孩子的信息,去跟孩子套近乎。

听完人贩子的坦白,丈夫气冲冲的甩了王慧一巴掌,生气的说道: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不要整天在网上发照片,你为什么不听?

不得不说,彤彤爸爸的做法确实有些过激,毕竟有警察在场,而且还是在女儿面前,他如此做法确实非常不妥。

不过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本案中的宝妈王慧,正是因为个人的疏忽导致信息泄露,虽然她分享女儿的生活也是出于宠爱,但她却没想到,自己不经意间竟差点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除此之外,其实很多人的微信里都会有很多只有一面之缘的人,而这些不明身份的人,却可以轻易窥探别人的生活,这无疑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尤其是对于那些喜欢分享生活的人,更要注重发布出去照片的私密性,否则很可能让心怀不轨之人找到可乘之机。

当然,在发现个人信息遭到泄露之时,也要提高警惕,除了做好个人信息保护之外,更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因此,在发现个人信息泄露,并被人拿去另做他用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千万不要觉得信息泄露是件小事。

尤其是在当下的大数据时代,信息属于一种“不动产”,通过变卖信息获取非法利益的人比比皆是,保护个人信息关乎你我!

本案中人贩子拐卖儿童未遂,法院该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可是,由于王慧的及时发现、商场的紧密配合以及警方及时赶到,导致本案的人贩子并未得逞,因此其行为应当属于犯罪未遂。

而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按照正常情况,本案中的人贩子若是首次犯案,那其将面临的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根据未遂的从轻处罚规定,他所面临的刑期将不会超过7年。

但是,事后经过警方调查发现,在这名人贩子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拐卖人口团伙,而且这个团伙曾多次作案,因此他们都将被法律严判。

除此之外,还是要借助此案再次给家长敲响警钟,千万不要让幼儿轻易离开自己的视线,人贩子最喜欢钻的空子,就是家长们的粗心大意。

许多儿童被拐案例,都是由于家长们的看护不周,给这些人贩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让无数个本应该和谐完美的家庭,因失去孩子而变得支离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