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差十六岁的恋爱,真的是真爱吗?有可能是恶魔举起了屠刀。

2014年,32岁的甘肃积石女子张筱美(化名)在温州与16岁的安徽阜阳小伙侯某相识,侯某早早步入社会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家庭贫困,学习成绩一般,侯某便跟着朋友到了温某,在一家汽车美容店打工,彼时,侯某脸上的稚气还未褪去,并且这个少年喜欢得到他人的关注,模样也不差,所以耍起酷来也是能够获得旁边年轻小姑娘的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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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筱美那时候也常出现在广场,一眼就能看到侯某在溜冰,不免对他多了几分关注。侯某与张筱美认识后,对张筱美的印象也是不错的,相比年轻小姑娘,张筱美多了几分成熟的韵味,并且从外表上来看,看不出张筱美已有三十多岁。

侯某对张筱美有好感,便主动约了张筱美,两人的关系也就突飞猛进,而张筱美对侯某讲过,她曾有过一段婚姻,但已离异,是单身的状态,因此当张筱美邀请侯某到她租住的地方做客时,侯某便没有拒绝,之后还搬了过来与张筱美一块住。

不过侯某恋爱后,对工作不太上心了,最终被开除,对此,侯某的心情还是非常失落的,然而在这个时候,侯某从张筱美那得到了一个消息——张筱美怀孕了,孩子的父亲是谁?不言而喻,但侯某并没有做好这个准备,如果只是谈恋爱,侯某与张筱美还是能够维持这段感情,分手时说一声“曾经拥有”。

可当下张筱美毕竟已经32岁,她需要一段感情的滋润,而且她想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流产对她的身体也会造成不小的影响,所以张筱美让侯某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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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某心乱如麻,因为此事与张筱美争吵过多次,5月12日,两人再次就孩子的事情发生激烈的争吵,说起来,两人认识还是上个月的事情,曾经的浓情蜜意早已烟消云散,最终张筱美给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侯某娶她,二是孩子可以打掉,但侯某必须拿出5万元的赔偿。

侯某拿不出这么多的钱,也不肯娶张筱美,还不想事情闹大,气急之下便把张筱美杀了,杀人后,侯某便逃回了老家。

张筱美的尸体则是在6月7日晚被发现,由于五、六月份的气温不是很低,所以尸体传出了恶臭的气味,附近的居民都能够闻到,为此,大家寻找了一圈,发现气味是从张筱美租住的地方传出来的,但敲门没人应,所以大家又联系了房东郑某,而郑某既联系不上张筱美,又没有备用钥匙,觉得事有蹊跷,从而报警,这起凶杀案便再也隐藏不住。

当时,尸体已高度腐烂,床上、地上都爬满了蛆,纵使民警调查、办理过多起案件,也难以直视当时的场景。而经过调查,张筱美生前的小男友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26日,侯某在安徽阜阳落网,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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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由于侯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被捕后如实供述出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和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适用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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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某虽然不会被判处死刑,但免不了要坐牢,这场场年龄悬殊较大的畸恋,侯某年纪轻轻,并没有想过与张筱美共度一生,因此面对张筱美怀孕的事,侯某的心里也难以接受,而张筱美以孩子相挟,结果令侯某痛下毒手,造成一死一坐牢的结局,不免让人感叹,倘若这场恋爱没有开始,又是否会有这般的结局?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