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女子和男朋友吵架,一气之下找男闺蜜陪自己出去喝酒,深夜才回家。男朋友担心女子安危,在家楼下徘徊等她回来,不料,却看到令人气愤不已的一幕,直接挥拳暴打男闺蜜。
(案件来源:网易新闻)
女子在认识男朋友之前,就有一个玩的很好,认识很多年且关系很铁的男闺蜜。平时情绪不好或者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她都是找男闺蜜诉苦帮忙。
而男闺蜜每回在女子需要的时候,也都是第一时间陪在她身边,一直把她当哥们,大哥小弟这般称呼。可以说是,朋友之上,恋人未满。
她们无话不谈,甚至觉得这种感情,已经超越了恋人之间的感情。
没多久,女子谈恋爱了。她把这份喜悦分享给了男闺蜜,还带上男朋友,三个人一起吃了顿饭。
吃饭期间,女子的男朋友一直注意着这位男闺蜜。在他的观点里,异性相吸,这世界上就没有纯正的友谊。
见自己的女友和男闺蜜有说有笑的,甚至动手拍拍肩膀啊,大大咧咧的没有任何分寸,男子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怒火。
饭后,女子的男朋友私下找她谈话,觉得女子有男朋友了,应该和男闺蜜保持距离,不要走的那么近。而且他的第六感总觉得男闺蜜其实也喜欢女子的,只是没敢捅破这层窗户纸。
因为一旦捅破了,如果女子不喜欢他,他们这么多年的感情就会连朋友都做不成了,所以选择默默陪在女子身边,守护她。
女子却觉得自己的男朋友小肚鸡肠,爱吃醋。连忙解释道,她们是很多年的铁哥们,彼此之间纯洁的不能再纯洁了,要是喜欢的话,早就在一起了。
男朋友相信自己的女友,但却不相信所谓的男闺蜜也是这样想的,因为男人最了解男人。他希望女子和男闺蜜保持距离,少些联系。
两人在热恋期中,女子见男朋友吃醋可爱的模样,勉强答应了,会和男闺蜜保持距离的。
可生活终归于平淡,热情散去后的两个人,暴露出了很多缺点,往往这些小缺点会被无限放大。
女子开始越来越觉得男朋友幼稚,不懂事,无理取闹又爱吃醋。
这天,他们因为一顿饭而发生矛盾。男朋友觉得女子经常吃外卖对身体不好,想着两个人一起买菜,他下厨做饭给她吃。干净又卫生,还省钱。
而女子却觉得,买菜做饭是件很麻烦的事,又要洗菜洗锅的,搞得浑身油烟味。她今天就特别想吃外卖,可男朋友却死活不同意,两个人为此吵了一架,都闷闷不乐。
女子见男朋友不哄也不理自己,而是打游戏,女子看到后更心烦更生气了。于是恼羞成怒的她,甩门出去找男闺蜜陪自己逛街,去酒吧喝酒诉苦。
等男朋友冷静下来后,夜已深了,觉得没必要跟女朋友为这点事大吵一架。当他联系女友时,对方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
他开始着急了,担心女友的安危,也怕她没带钥匙,进不了家门,于是想着下楼等她。
可谁曾想,却让他看到了令人气愤的一幕!男闺蜜正骑着车载着自己的女友回来,醉醺醺女友还紧紧抱着他的腰,两个人贴在一起。
怒发冲冠的男朋友二话不说,上前就是一脚把男闺蜜踹到在地,他和女子两个人及电动车一下子失去平衡,倒在了地上。
女子被刚刚摔的一下,头脑清醒了不少,怒吼道:你干嘛啊!是不是缺心眼啊你?
男闺蜜见状极力解释,他和女子之间的关系,称她喝醉了,只是把她安全送回来,并没有别的什么。
男子失去了理智,不想听他任何解释,没等两人反应过来,直接挥拳打向男闺蜜,女子怎么拉也拉不住。
随后围观的群众也越来越多,好心人将他们拉开了,避免产生更大甚至无法挽回的后果。
女子的男朋友冷静许多后,当场让她做出选择:要男闺蜜还是要我!
对此,不少人觉得,男闺蜜和红颜这些词,真的太恶心了!舔了那么久还不知道吗?就是个备胎罢了。
那么从法律上讲,这件事该如何定性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不管怎么说,女子的男朋友冲动,对男闺蜜拳打脚踢,伤害他人身体,已构成了违法行为。
女子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斜,觉得和男闺蜜保持亲密,并没有什么关系。
其实不然,如果两个人,正常交异性朋友是可以的。
但不管男闺蜜也好,红颜知己也罢。彼此之间都要是单身,且没有对象的前提下,她们关系在亲密也无妨。
但一旦有一方有对象了,两个人还是要保持好距离,有分寸比较好。不然换做谁,都无法接受这种关系的存在吧。
那么你相信,男女之间会有纯友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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