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太原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该《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为56.80公顷(约852亩)。

批复显示:要求太原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太原市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批。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市、县(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太原13个片区要开发涉迎泽、小店、晋源、尖草坪、万柏林

今年3月,《太原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3年度太原市中心城区成片开发土地总面积为78.78公顷(约1181.7亩),共划定13个片区。

这13个片区分布在5个城区。其中,小店区数量最多,为5个。尖草坪区、晋源区、万柏林区、迎泽区分别为2个。

叠合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其中:

农用地17.80公顷(含耕地5.41公顷、园地2.96公顷、林地4.31公顷、草地4.73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39公顷)。

建设用地60.39公顷(含居住用地10.0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4.3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23公顷,仓储用地3.64公顷,工矿用地4.3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2.4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57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3公顷,特殊用地1.74公顷)。

未利用地0.59公顷(陆地水域0.05公顷、其他土地0.54公顷)。

本方案土地征收范围面积22.97公顷,统筹考虑征收难度、融资情况、建设计划等因素,综合研究后制定实施计划为:2023年拟征地面积4.40公顷,占征地总面积的19.16%;2024年拟征地面积18.57公顷,占征地总面积的80.84%。

通过本次方案片区开发建设,有利于促进生态资源整合、生态功能强化;能够提高区域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地覆盖率;能够有效推进用地集约建设,逐步腾退现状杂乱和闲置用地,避免随意占用造成土地使用粗放、用地浪费,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保障整体生态空间环境品质。

立足城市的长远发展,根据土地经济规律、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来源|智慧生活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