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党的教育方针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确立过程,也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教育乃至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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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前奏
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的时期。在这个过渡时期,执行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所确立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教育方针。
(一)过渡阶段理论及其中国化实践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大阶段,共 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并且论述了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各自的基本特征以及“第一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转变。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 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后来,列宁将马克思称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的社会制度,称作“社会主义”。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规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并且坚持用革命的手段来实现这个目标。而在实现这一最终目标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对上述理 论进行了中国化的发展和实践,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本土化的“过渡阶段”。毛泽东指出,中国革命必须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使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变成一个独立的 民主主义的社会”;第二步,“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 出要“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1951 年前后,党内大体形成了先用3个五年计划搞工业化建设,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共识。1953年6 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同年12月形成了关于总路 线的完整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 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中国共产党对于过渡阶段理论的本土化,也反映在了立法上。1949 年 9 月 21 日至 9 月 30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 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 政”,确立人民民主专政为中国的根本国家制度和国体。其中,《共同纲领》对共和国教育的 性质与任务、教育方法、国民道德标准以及教育改造与发展的步骤和重点等,也都作出了明确 规定。这些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一致,反映了共和国建立初期对于教育的 基本要求。
(二)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确立和贯彻
1949 年 12 月 23 日至 31 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根据《共同纲领》 的规定,结合讨论教育部 1950 年上半年的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当时全国教育工作中的一些共 同性问题,制定了全国教育工作的总方针,明确了改造旧教育的方针、步骤和发展人民教育的 方向。首先,重申了共和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是反映新的政治、经济的新教育,也 就是作为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斗争工具的新教育。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是为工农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事业服务。第二,明确了建设共和国人民教育的基础 和途径。会议指出:建设人民教育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 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会议特别指出:“对新区学校安顿以后的主要工作, 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教师和青年学生中进行政治与思想教育,其主要目的乃是逐步地建立革 命的人生观。”这种教育,“其基本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的,还不是社会主义的”。第三,强调 教育要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针。为了贯彻这个方针,会议确定共和国的教育工作 应注意普及与提高的正确结合,即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会议指出,各 级各类学校都要向工农敞开大门,招收工农干部和工农子女入学。
此后,教育部又相继召开了全国高等教育会议、全国工农教育会议、全国中等教育会议、 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全国初等教育与师范教育会议、全国民族教育会议。通过这些专业教 育会议,分别讨论、研究和确定了各级各类教育的方针政策与具体任务,明确了各级各类教育 的发展方向;分门别类地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程、规定、章程等法规性文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 培养目标、工作任务、教育教学内容、教育教学原则和方法、教育的领导与管理等问题都作了 明确规定。
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针,是党的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1951 年 5 月 18 日,马叙伦在政务院第 85 次政务会议的报告中将“为生产建设服务”称作“为国家 建设服务”,为我国教育方针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特征。
(三)教育方针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发展
随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日益巩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 的比重日益增长,教育方针也相应地迅速从新民主主义性质转向社会主义性质。方针的主要转 变在于强调培养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新人,其相应措施首先表现为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教育工作 的领导。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教育方面提出要在各级学校实施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 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教育部发布的各级各类学校规程以及教育宗旨和培养目标都反映了全 面发展的要求。1953 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为了使教育发展适应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需要, 坚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中央教育行政部门陆续规定,各级各类教育都要把培养社 会主义全面发展的新人作为教育的任务。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新人,应该身心都得到全面发 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素养,具有健康的体质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更要具有明确的社 会主义政治方向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由此可见,在全面发展的教育中,思想政治工作者说德育具有重要的地位,要求学生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即“懂政治”。为了巩固人民民 主专政,全面改造旧教育和建设人民新教育,保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教育领域的 指导地位,使我国各级各类教育逐步地向社会主义教育过渡,全国从各方面加强了共产党对教 育工作的领导。为了加强共产党对教育工作的政治领导,在县以上各级教育行政机构都成立了党组。为了加强共产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中共中央和各级党委曾派遣一部分党员干部到中等以上学校担任领导职务。1958 年 5 月,中共中央成立了直属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文教小组,进一步加强党和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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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探索
1957 年 2 月 27 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做题为《如何处理人 民内部的矛盾》的讲话。讲话前只有简单的提纲,共分 12 个问题。第 5 个问题为“知识分子 和青年学生”。提纲写道:“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改造自己。”毛泽东在讲话中指 出:“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也有很大进步,但是也有不正确的思想,也有歪风,有那么一些波 动。……要加强思想工作,要加强政治工作。努力学习,除专业之外,在思想上有所进步,政 治上也有所进步,学点马克思主义,学点时事,学点政治,很有必要。如果没有这个东西,就 没有灵魂。从前叫德育、体育、智育,我们现在变成‘两育’了,德育不要了。所谓德育,就 是学点马克思主义,学点政治。”
毛泽东讲话之后,1800 多位与会者分组讨论了 3 个半天。毛泽东觉得,只在最高国务会议 上讨论他的讲话还不够,还需要听取更多的人的意见。从 3 月 6 日到 13 日,中央又在北京召开 有 700 多人参加的全国宣传工作会议,还邀请了 160 多位党外知识分子参加。与会人员听了毛 泽东讲话录音后,分组进行讨论。会议期间,毛泽东召集宣传、教育、文艺、新闻、出版、高 等院校、科学各界知识分子,分别举行了 6 次座谈会,听取意见,讨论对话。3 月 12 日,他针对会议提出的问题再次发表大会讲话。全国宣传工作会议结束后,毛泽东又一路南下,先后在 天津、济南、南京、上海等地召集党员干部会议,不断地宣传和阐述讲话的内容。从 4 月 24 日至 6 月 19 日,毛泽东对讲话整理稿作了多次修改和补充,并多次征求党内领 导同志的意见。
从 4 月 24 日到 5 月 7 日,毛泽东完成第一个修改稿,他称为“自修稿第一次 稿”。在这一稿上,毛泽东将文章标题改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5月8晚 10 时,毛泽东改出“自修稿第三次稿”,第五节标题改为“关于知识分子”。6 月 17 日, 最后定稿。6 月 19 日,《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在《人民日报》全文发表, 全国其他主要报纸也都全文刊载。同日,苏联《真理报》用 3 个版面刊登了该文,苏联其他几 家重要报纸刊载了文章的摘要。
公开发表的文章中,第五节标题改为“知识分子问题”,其中指出:“在知识分子和青年 学生中间,最近一个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减弱了,出现了一些偏向。在一些人的眼中,好像什 么政治,什么祖国的前途、人类的理想,都没有关心的必要。好像马克思主义行时了一阵,现 在就不那么行时了。针对着这种情况,现在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论是知识分子,还是青年学生,都应该努力学习。除了学习专业之外,在思想上要有所进步,政治上也要有所进步, 这就需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时事政治。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思想政 治工作,各个部门都要负责任。共产党应该管,青年团应该管,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管,学校的 校长教师更应该管。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 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教育方针。从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的过程来看, 毛泽东特别强调的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重视德育。所谓“有社会主义觉悟”,就 是对社会主义有深刻理解和认识,懂得社会主义理论,形成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在行动上 愿意为实现社会主义而奋斗。列宁曾指出:“对于觉悟的工人来说,社会主义是一种庄严的信 念。”1958 年 9 月 1 日,陆定一《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一文认为,“有社会主义觉悟”, 就是“懂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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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形成
1958 年 9 月 1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党的教育工 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并特别指出“为了实现这个 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一)195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党的教育方针的提出
1958年4月15日至24日和6月10日至28日,中共中央分两个阶段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4 月 15 日,陆定一在会上的讲话,讲了 3 个问题,其一是“教育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教育要为政治服务,为生产服务”,“所以教育要配合阶级斗争,配合生产”。
5 月 5 日至 23 日,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共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及其 基本点。在后一段的教育工作会议上,主要围绕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毛泽东提出的教育方 针以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讨论了党的教育方针。
6 月 10 日,陆定一在会议上讲话,说道:“教育必须为政治服务,教育必须同劳动结 合。……我们的教育要全面发展。什么叫全面发展?这就是说,政治同教育结合,教育同劳动 结合。……教育与政治结合,即教育为政治服务。……教育与劳动结合,是共产主义教育的基 本原则之一。”
6 月 2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学校教育问题,在重申教育必须为政治服务外,又 进一步确定了学校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会上,刘少奇在听取陆定一汇报全国 教育工作情况时,发表了讲话。第二天,陆定一向出席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人员作了传达。刘 少奇讲话指出:“(过去)相当长时期方针不明确,没有形成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的、马克思 列宁主义的方针路线……现在,方针路线已经明确了……政治教育很重要……要讲阶级观点、 群众观点、集体观点、劳动观点……品行好不好就要看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是否符合这些观点。要树立无产阶级的领导,肃清资产阶级思想影响。”
8 月 17 日至 30 日,毛泽东在北戴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继续讨论了教育 方针问题。
8 月 22 日,毛泽东阅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草案,批示刘少奇、邓小 平、陆定一:“此件可用。似宜印发各主要民主人士,并同他们座谈一次,然后公布。”
9 月 1 日,《红旗》杂志 1958 年第 7 期发表了陆定一根据中共中央教育工作会议的结论撰写 的文章《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文章指出:“在今年 4 月和 6 月中共中央召开的教育工 作会议上,解决了一系列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中国共产党的教育方针,向来就是,教 育为工人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必须由共产党领 导。”陆定一的文章写成后,曾报送毛泽东审阅。8 月 16 日、22 日、28 日,毛泽东为该文做了多处修改,并为《红旗》杂志写了编辑部按。
1958 年 9 月 1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9 月 20 日在《人民日报》全文发表。该指示正式提出党的教育方针。
(二)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
人民出版社 1967 年出版的《毛主席论教育革命》中,节录有 1958 年毛泽东的一段讲话:“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劳动人民要知识化,知识分子要劳动化。”并未标明具体日期,但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史》则将其放在 1958 年的 较早时间,遂有“根据这个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在 1958 年 9 月 19 日颁布的《关于教 育工作的指示》中指出”云云。
我们对照陆定一 4 月 15 日、6 月 10 日的两次讲话,发现第一次讲话中说的是“教育要为政 治服务,为生产服务”,第二次是在向毛泽东报告并得到指示后的讲话,说的是“教育必须为 政治服务,教育必须同劳动结合”。陆定一根据会议结论所写的《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 合》一文中也有“文化革命……就是使我国工农群众知识化,同时使我国知识分子劳动化” 这样的话。可以判断,毛泽东的讲话时间应该在两次会议之间。
毛泽东说“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是和当时强调阶级斗争的历史背景紧密联 系的。1957 年 6 月 8 日,毛泽东起草《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 要求各省市级机关、高等学校和各级党报都要积极准备反击右派分子的进攻。同日,《人民 日报》发表社论《这是为什么?》,指出:“在我们的国家里,阶级斗争还在进行着,我们还 必须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观察当前的种种现象,并且得出正确的结论。”7 月 8 日晚上,毛泽 东在上海中苏友好大厦对上海各界人士发表讲话。他指出:“各种意识形态都是要反映阶级关 系的。……这次斗争的性质,主要是政治斗争。”7 月 17 日至 30 日,中共中央在青岛召开省市 委书记会议,着重讨论反右派斗争问题。毛泽东在会议期间写了《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 文,在会议上印发,又于 8 月印发给党内领导干部阅读。毛泽东认为:“只要世界上还存在着 帝国主义和资产阶级,我国的反革命分子和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活动……总是带着阶级斗争 的性质……”10 月 9 日,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上讲话再次强调:“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 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一说法修改了 1956 年 9 月 27 日八大决议所作出的判断。1958 年 5 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根据毛 泽东的意见进一步断言:“在整个过渡时期,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以前,无产阶级 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始终是我国内部的主要矛盾。”
1958 年 4 月 15 日,陆定一在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教育就是要人们学会以往的阶 级斗争和生产斗争的经验,以便以后更好地进行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教育这个工具,拿在工 人阶级手里,可以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所以教育是阶级斗争工具,一定要为政治服务, 为生产服务。……教育事业中还有两条道路的斗争。这种斗争是尖锐的,又是长期的。……建 立巩固的领导权要解决两个根本问题:一是党委领导还是专家领导的问题,实质上是无产阶级 领导还是资产阶级领导的问题……我们则主张党委领导。”
(三)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指出 :“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
中国共产党向来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苏区教育即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作为实 施教育的方针”。⑤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也明确提出“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1939 年 5 月 4 日,毛泽东称赞延安的青年们“在学习革命的理论……在实行生产运动……政治方向是 正确的,工作方法也是正确的”。
1951 年 3 月 31 日,钱俊瑞在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我们要实行的是马、恩、列、斯所指出的关于全面发展的基本精神,即体力与智力的均衡发展,教育与生产劳 动的密切结合。”
陆定一《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一文也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不断强调“教育 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过程:“1954 年,当经济恢复的时期已经过去,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 开始的时候,党中央又曾经提出过在学校里增设生产劳动的课程问题。……1957 年 3 月的全国 宣传工作会议,同年 4 月 8 日《人民日报》的社论,1957 年 1 月的南宁会议,党中央屡次强调了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结合的主张。”具体而言,这一主张的目标是让学生“一面学习,一面劳动……在政治思想上得到改造,在业务上得到有用的知识,做到又红又专,在学校中就是爱 劳动的知识分子,出学校后就成为有文化的劳动者”。
教育与生产和劳动的结合被毛泽东视为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革命,他指出教育与劳动分离 是一种长期现象,甚至近现代在苏联也没有彻底革除这种“旧的法权制度”:“劳力与劳心是分离的,教育与生产是分离的。”因此他主张“我们要寻找我们自己的道路”,提出把“教育与劳动相结合”作为一个基本原则,处于党委领导、群众路线、教育生产结合三条原则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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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发展与确立
《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发布后,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热潮。1958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展览 会。展览会开幕那天,《人民日报》社论将 1957 年教育方针和 1958 年教育方针放在一起,称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进一步贯彻了党的教育方针,做到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和 生产劳动相结合”,号召“要有以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创造精神”, “建立一套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这一社论将 1957 年教育方针和 1958 年教育方针放在一起, 说通过这次展览会,“我们看到全国学校教育结合生产劳动的大丰收,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有飞跃的提高”。以后的文件或文章中,都是将两个方针放在一起先后阐述。
1963 年 7 月 22 日,周恩来在北京市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会上作报告,将两个教育方针 结合在一起阐述:“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就是要使受教育的人具有社会主义觉悟,愿意 为社会主义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也就是要使受教育的人经过生产劳动,锻炼成为一 个既有社会主义觉悟又有文化的劳动者。”讲话分别从德育、智育、体育三个方面对两个教育 方针的理论内涵进行了深入的论述。随后 1964 年 3 月 6 日,刘季平在全国教育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明确把两个方针的内容结合在一起:“我们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 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 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他把 1958 年的教育方针称作“党的教育方针”,把 1957 年 的“教育方针”称作“毛主席关于教育方针的指示”“主席的指示”。刘季平讲话中的表述成 为了这次全国教育厅局长会议讨论后的一致意见。这种结合两个方针的引述方式也为后来的 文件所沿用。
1978 年 3 月 5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经重新修改制定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国家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文化科学水平。教育必 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 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至此,1957 年和 1958 年两个教育方针的表述 就结合了起来,正式在国家的根本大法中确定下来,作为统一的、完整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来加以贯彻。
作者 | 徐卫红(中国教科院教育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 | 《教育史研究》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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