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几位大妈突然冲进店里,怒骂一位正在选衣服的妙龄女子,抄起一把剪刀剪掉女子的长发,还将女子拖到店外,扒掉其上衣,让她光着上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案例来源:网易新闻)
李某当年经人介绍与丈夫认识并结婚,没有过激情,也没有经过甜蜜的恋爱时光,搭伙过日子过了二十多年,李某脾气虽有些爆,好在丈夫能忍耐,这些年过得也相安无事。

除了七年之痒,人到中年也会经历一些婚姻的危机,李某每天依旧的喋喋不休,换来的依旧是丈夫的不理不睬。毕竟生活了这么多年,李某察觉出来丈夫似乎有些不对劲。

李某发现丈夫回到家中时常还会接到一些电话,丈夫从来不当着她的面接,且都说是工作上的事要保密。李某听着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多了个心眼。

李某提前出门上班,实则偷偷着跟着丈夫的车,丈夫出了门,顺路会带上一个单位的王女士。不仅如此,李某还发现丈夫出差时竟跟王女士一起,还拍了一些举止亲昵的合影照。

这让李某的暴脾气不打一处来,她一怒之下,立刻找到丈夫的单位门口,找到了王女士。李某质问王女士跟自己的丈夫究竟发生了什么。

而王女士则不紧不慢的回答,自己是有男朋友的,和李某的丈夫仅仅是普通同事关系。

两人争执了几句后,王女士被在一旁的同事劝走,留下李某一个尴尬的站在原地。李某心中的怒火久久不能散去,脑中浮想想丈夫和王女士一起出差喜笑颜开的样子,恨不得一把撕了她。

李某将自己的家事向几个闺蜜诉说,以求释放一下心中的怒。几个闺蜜给她出了个主意,让她找个机会好好的教训一下王女士。

这个提议正中李某的下怀,心中的怒火似乎一下散了去,还在嘴角露出了笑容。丈夫回来,李某也没有那么生气,反而还有些热情,这让一下不适应的丈夫有些摸不着头脑。

终于在打听了几次消息之后,她得知王女士喜欢在周末逛商场。于是李某心想,能在大商场里给王女士点颜色看看,也能平掉心中的气,于是她把几个闺蜜叫着,周末也逛起了商场。

此时,王女士正在店里专注的挑选衣服,而李某带着几个闺蜜就在店外对她议论。店员看着诧异,为什么一直对着衣服指指点点,却不进来挑选。

王女士也被议论声吸引过,一抬眼,正好和李某的目光对视上。王女士的心里咯噔一下,知道情况不妙,立刻放下手中的衣服就想往外走。

李某哪能让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遛走,扬手一招,身边窜出几个大妈闺蜜,将王女士堵在了店门口。王女士还没来说话,就被大妈闺蜜们各种喷。

还有一个闺蜜害怕王女士跑了,紧紧的拉住她的衣服。身单力薄的王女士哪是大妈们的对手,几个店员想去上前劝说,正好给了李某诉说的机会。

李某将自己看到的,听到的,加上想像出来的情节全部描述了一遍,把丈夫与自己感情不和的原因全部怪罪给王女士,指责王女士就是破坏自己幸福家庭的第三者。

越说越来劲的李某,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以为自己的行为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和支持,正在得意的时候,看到店里的柜台上放着一把剪刀。

冲进店里拿着剪刀往王女士走来,王女士躲闪不急,长发一把被李某薅住,王女士挣脱的时候竟有一撮头发都挣掉了,疼得王女士大叫。

这一叫更是刺激了李某,李某伸出剪刀一把一把的把王女士的头发剪了下来,口中还在声称让她以后没有脸见人。

大概明白情况的路人纷纷指责王女士的各种不应该,王女士委屈的看着路人,想求助却无门。此时李某觉得她应该受到更重的惩罚,一把将瘦弱的王女士拉到了门外。

一边拖拉,一边撕扯王女士的上衣,王女士被拖至门外时,上身的衣服已经被扒光了,赤裸着上身的王女士,姣好的身型,毫无遮掩的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

看着王女士痛苦的模样,李某才得到泄愤,又骂了她几句,才满意的和闺蜜们离去。

李某与丈夫夫妻关系不和睦,可以采取沟通和调解的方式,而不是猜疑。李某不仅猜疑,还对王女士进行公开污辱。

其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污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

同时李某纠结多人在公众场合闹事,触犯了《刑法》中,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公共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不仅如此,在场围观的群众将王女士赤裸的信息公开传播,涉嫌侵犯王女士的隐私权,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偷拍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以下罚款。

做为店家也没有尽到经营者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李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涉及到多个法律条款,王女士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对涉事的相关人进行起诉维权。

一个巴掌拍不响,遇到家庭纷争时,不想只想到怨别人,更不要失去理智的维权。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样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