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已有多人被判

这件事千万别做!

8月1日 ,隆化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统一指挥、县公安局的协同配合及机关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圆满完成了34名被告人非法拘禁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的庭审警务保障任务。

33名被羁押的被告人、1名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按照法定程序安全顺利到庭。每名值庭法警规范着装、协同配合,圆满完成历时十四个小时的看管、值庭等警务保障任务。

庭审结束后,法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将33名被告人安全送回看守所羁押,圆满的完成了此次任务。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其中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 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 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承德反诈已发布

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警方提示

拨号引流属于帮信罪。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出租、出借、出售

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

或帮他人转账收钱

一旦被用于违法犯罪

不仅要承担严重后果

还会影响自己的子女和家庭!

河北三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关于严厉打击惩治

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稳定。2022 年 12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两卡 ”违法犯罪活动是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重要链条,必须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 、本通告所称涉“ 两卡 ”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

(一)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其单位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物联网卡、流量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二)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三)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二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相关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 、符合本通告第一条第一项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符合本通告第一条第一项情形的涉“ 两卡 ”违法犯罪人员,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四 、符合本通告第一条第二、三项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五 、涉“ 两卡 ”违法犯罪人员应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的,视情节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上述人员的亲友应主动规劝并协助其早日投案自首,在亲友规劝、陪同下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因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投案的,本人可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以信函、电话等形式投案。

六 、到案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七 、涉“ 两卡 ”违法犯罪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宽大处理;逾期拒不投案、到案后拒不承认或未如实供述罪行的,依法从严惩处。

八 、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直接或变相参与涉“ 两卡 ”违法犯罪活动 。凡知悉上述人员有关情况及相关犯罪事实的公民,均有义务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其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10。

不只是大人

家长们也一定要提醒孩子

远离“帮信”不法行为!

“帮信罪”正式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大量学生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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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帮信罪”?

1.提高警惕意识

提高警惕意识,切实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不向外人透露有关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信息。

2.牢记三个“不”

遇到有人借用或利用买卖银行卡进行牟利时,牢记三个“不”,不听不信不转钱!

3.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发现个人银行卡等金融信息被盗用或者泄露时,要及时报警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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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理:承德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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