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9月5日唐山一路口启用闯红灯抓拍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

关于启用闯红灯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拟于2023年9月5日启用卫国路大学道南2的闯红灯抓拍设备:

抓拍违法行为有: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

唐山交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

2023年8月4日

02

唐山多条道路启用电子警察设备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三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3年9月5日调整启用以下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大庆道水机路东向西、大庆道水机路西向东、大庆道河北路南向北、大庆道河北路西向东、高新东道河北路西向东、缸窑路荣华道南向北。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代码609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违法代码7011)。

2023年9月6日调整启用以下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高新东道(水机路至河北路)路段1。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

2023年8月3日

03

山里各庄夕阳谷景区恢复开园

关于山里各庄夕阳谷景区

恢复开园的通告

尊敬的广大游客朋友们:

山里各庄夕阳谷景区,于8月4日起恢复开园。

感谢您对山里各庄夕阳谷景区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通告。

唐山文旅山里各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4日

04

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水泥展馆闭馆

关于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

水泥展馆闭馆的通告

尊敬的游客朋友:

因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进行提升改造工程,为保障游客参观安全,水泥展馆自2023年8月1日起闭馆,恢复开馆时间另行通告。电厂展馆和启新1889研学游体验馆正常开放。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

2023年8月1日

05

丰南这两个路段将管控通行

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唐丰南路银丰立交桥美化亮化

施工道路通行管控

公告

2023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31日,丰南区住建局将对唐丰南路银丰立交桥实施美化亮化改造提升工程。为保障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小因施工给群众带来的不便,决定在此期间对唐丰南路银丰立交桥路段实行双向管控通行。具体导行方案如下:

施工工期:2023.8.6-2023.8.31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由于施工给沿线群众出行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请通行车辆及行人按照导行方案出行。施工中可能会有部分路段导行变化,届时另行通知。施工导行期间,请广大群众小心慢行,尽量选择其他线路出行。

特此公告。

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4日

06

迁西不动产登记中心暂停业务办理

关于暂停办理不动产查询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3年8月4日12:00起,对我局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届时,不动产查询业务需要暂停办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停办时间安排

2023年8月4日12:00--2023年8月6日18:00暂停办理不动产查询业务,2023年8月7日办公时间恢复业务办理。

因不动产查询业务停办给您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2023年8月7日恢复业务办理后,可能会出现业务量较大、办理人员较多、等待时间较长的情形,请您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业务。

感谢您对我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4日

07

迁西喜峰中路和渔丰西街半幅断交

断交更正通告

迁西县城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将于2023年8月2日至10月31日对喜峰中路(沙河桥-紫玉街)和渔丰西街(西环路-喜峰中路)进行半幅断交施工。因工程需要需对喜峰中路(沙河桥-津源街路口)进行全幅断交,特此更正。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绕行西环路、龙兴路。因施工过程中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迁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迁西县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

08

芦台经济开发区职工医保缴费通知

关于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我区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本次缴费区间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范围及缴费时间

缴费范围:凡在我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时间:每月1-25日。(每月26日至月底税务系统对账,无法收费)

二、缴费方式

(一)灵活就业在职人员:去税务大厅缴费或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证件号码”—“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调取参保人的待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去缴费”进行缴费。参保人可按月缴费,也可按年或半年(季度)缴费。

(二)退休延续缴费人员:到“芦台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办理缴费核定,核定后在税务大厅或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缴费。

(三)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之间退休人员:此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可按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方式,选择缴费到退休月。

(四)断保需继续缴费人员。每月2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芦台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办理缴费核定,核定后在税务大厅或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缴费。

三、缴费标准:

四、重要提示:

(一)缴费人员缴费时认真核对缴费信息,如有疑问,请到芦台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核实确认后再进行缴纳,以免造成错缴。

(二)参保人员(身份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网上缴费时如提示缴费金额,可直接在网上缴费;如提示“未查询到登记信息”等不能缴费的情形,缴费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芦台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进行咨询。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从欠缴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按规定补足欠缴期间职工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予以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含)的,续保缴费时可自行选择是否补缴中断期间的职工医保费,从续保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及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四)完成缴费后,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后可查询到缴费成功信息。查询到缴费信息后,如有需要可来税务大厅打印缴费证明。

芦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业务咨询电话:022-69389106

芦台经济开发区医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22-69386295

附件:微信缴费流程说明

来源:唐山交警、丰南发布、迁西县人民政府、唐山工业旅游产业发展联合体、唐山文旅山里各庄、芦台经济开发区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