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网络自媒体对国家医保局或其他省市文件进行了不恰当的引申,导致我市部分参保人产生“4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是否免备案”的疑问,快一起看看具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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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信息的真实性
关于“4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信息,该描述不准确,属于对政策的误解。我市医保中心关注到近期部分网络自媒体对国家医保局或其他省市文件进行了不恰当的引申解读,关于7号令相关内容,可在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查询具体内容,但截至目前,新乡市医保中心并未接到省、市关于调整异地就医备案政策的任何通知。
根据现行政策,新乡市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和居民)需要异地就医,只要涉及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即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报销等),均需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即“先备案、后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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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参保人员至省内异地就医的具体政策说明
为了方便您理解,我们将不同就医场景的使用规则说明如下:
涉及统筹基金支付的情形(需备案)
适用范围: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报销等需要医保基金报销的费用。
政策要求:无论是长期异地居住还是临时外出就医,都须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通过“河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放新办”小程序或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办理)。若不备案则无法直接结算,需先垫付资金再回新乡报销,不仅手续繁琐,还可能影响报销待遇。
报销待遇:备案成功后,在省内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均按新乡市相关医保政策规定执行。
仅涉及个人账户支付的情形(无需备案)
适用范围:在定点药店购药、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等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场景。
政策要求:您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刷码(卡)使用,无需办理任何备案手续,个人账户资金可在省内异地联网医药机构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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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查询方式
您咨询的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因医院级别、费用分段等因素而不同,且政策可能调整。建议您通过“新乡医保”公众号等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异地就医备案咨询电话:
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 0373-3912393
0373-3060080 (市本级)
新乡县医疗保险中心:0373-5618997
延津县医疗保险中心:0373-7696995、
0373-7628263
卫辉市医疗保险中心:0373-4489545(职工)
0373-4484590(居民)
长垣市医疗报险中心:0373-8123835(职工)
0373-8873049(居民)
原阳县医疗保险中心:0373-7299462(职工)
0373-7585282(居民)
封丘县医疗保险中心:0373-8295235(职工)
0373-8290156(居民)
获嘉县医疗保险中心:0373-7107505(职工)
0373-7107507(居民)
辉县市医疗保险中心:0373-6233981(职工)
0373-6233981(居民)
新乡市高新区:0373-3878905
新乡市卫滨区:0373-2066351
新乡市平原新区:0373-7551298
新乡市红旗区:0373-3690629
新乡市牧野区:0373-3027169
新乡市凤泉区:0373-3918517
新乡市经济开发区:0373-3675032
温馨提醒:
为避免因听信网络传言影响您的就医报销,我们提醒您:
不信谣、不传谣:医保政策调整均会通过“新乡医保”微信公众号、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勿轻信自媒体炒作。近日网传“4月1日起门诊慢性病政策调整”也为不实信息,请勿轻信。
先备案后就医:如果您需要省内异地住院或治疗门诊慢特病,需提前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豫事办APP或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等小程序或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
来源:新乡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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