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小区物业往往疏于管理

造成小区出现消防车通道堵塞

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等

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车辆违规停放

住宅小区内

私家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消防设施设备损坏

在住宅小区内消防设施

受到人为破坏或者自然因素影响

未及时修复

住宅小区内出现

车辆在消防通道上违规停放、

消防设施损坏等情况

如果物业不作为

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针对物业服务人责任的内容

专门新增了相关条款

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在其服务区域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避难设施、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被占用、堵塞、封闭;

(二)管理、维护保养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四)开展防火检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停放、充电行为和充电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未选聘物业服务人的,由业主自行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

第六十六条物业服务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物业服务人在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中

扮演着重要角色

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业主们的安全

广大物业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履行消防管理职责

为住户筑牢这一层“安全防护网”

来源:钦南、钦北、浦北

编辑:梁子悦

审核:梁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