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新泰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城区小学: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根据适龄儿童实际自愿选择延缓入学。

2.城区初中: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及类别界定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需100%产权,下同)均在同一学区内且在房产地址实际居住的,在房产所在学区入学。报名类型选择“城区户籍,房户一致”。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户籍,在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和房产不在同一学区的,在房产所在学区入学。报名类型选择“城区户籍,房户不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户籍、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长期居住在本学区的,在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入学。报名类型选择“城区户籍,城区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从出生落户到入学,和父亲(或母亲)户口一直落在(外)祖父母家且中间没有发生户口迁移(三代一直未分户),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且与(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在(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学区入学。报名类型选择“城区户籍,祖孙三代同户同住”。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城区有房产且长期居住的,以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城区购买商住房且长期居住的,需同时提供在城区经商的证明材料,以商住房地址确定学区。报名类型选择“非城区户籍,城区有房”。

5.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实际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则上以企事业单位注册地址确定学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在城区长期居住务工的,以务工单位注册地址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确定学区。确因受城区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统筹安排到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就读。报名类型选择“非城区户籍,城区无房”。

二、招生学区范围

为优化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推行教育集团统筹招生,实行集团化办学的各学校,由集团内部统筹做好招生工作。

(一)新泰城区市直公办小学

第一实验小学(集团):

第一实验小学(含杏山校区):金斗路以东,府前街以北,平阳河以西,榆山路以南。其中杏山校区原则上以榆山路以南,金斗路以东,同心路以北,平阳河以西为招生片区,与第一实验小学实行弹性招生。

青云小学:府前街以南,平阳路以东,青龙路以北,平阳河以西;府前街以南,金斗路以东,青云路以北,平阳路以西。

平阳小学(集团):

平阳小学、平阳实验学校:青云路以北,平阳河以东,新甫路以南,青云湖以西。

滨湖小学:新甫路以北,平阳河以东,榆山路以南,滨湖路以西;榆山路以北,龙池路以东,瑞山路以南,滨湖路以西。
平阳河以东,新甫路以北,杏山东路以南,重兴路以西区域为平阳小学(集团)内弹性片区,弹性片区内的生源由平阳小学(集团)统筹安置。

向阳实验学校(集团):

向阳实验学校(含东周实验学校):青龙路以北,平阳河以东,青云路以南,滨湖路以西。由向阳实验学校(集团)统筹安置片区内生源

龙池小学:青龙路以南,平阳河以东的青云街道所辖区域及学校周边辐射社区(小区)。

福田学校:榆山路以北,新兴路以东,瑞山路以南,东周路以西及青云街道的金果村、东杏山村。

瑞山实验学校小学部:东周路以东、榆山路以北、龙池路以西及瑞山路以北的滨湖新区所属区域。

(二)新泰城区市直公办初中

实验中学、瑞山实验学校初中部:铁路以东,青云路以北,平阳河以西,瑞山路以南。

青云中学:平阳河以东,青云路以北,滨湖路以西,瑞山路以南;滨湖新区区域平阳河以东、瑞山路以北的滨湖新区所辖区域。
龙池中学:青云路以南,平阳河以东的青云街道所属区域及学校周边辐射社区(小区)。

金斗中学:铁路以东,青云路以南,平阳河以西;青龙路以南,新兴路以东,铁路以西的青云街道所辖区域。

新甫中学:青龙路以北,铁路以西;瑞山路以北的青云街道所辖各村、社区;新甫街道所辖各村、社区。

(三)新泰城区民办学校

福田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招收一年级、六年级学生。招生范围: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如招生不足,可面向全市招生。

(四)青云街道、新甫街道所属小学招生学区范围由青云街道、新甫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划分(详见附件)。

三、招生办法

(一)信息采集和报名(初中:8月11日8:00—8月14日18:00;小学:8月15日8:00—8月18日18:00)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型,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报名。具体办法见“新泰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说明”。

非新泰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已于7月底结束。已被非新泰城区学校录取的学生将无法进行信息采集和报名。如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录取学校或教育办公室联系,确实符合在新泰城区就读的,由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或相关市直学校删除已录取学生信息,并负责通知该儿童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和报名。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由其所属及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将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市教体局登记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学生需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和报名。

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合法有效。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进行核实确认,请家长务必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对应的学校,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情节严重的,交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处理。经落实,确实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安排在生源较少的学校就读,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排序依据,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和报名即可。请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3.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监护人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属学校(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不建议家长通过社会人员代为报名。家长的报名账号是招生过程中接收学校推送的招生信息和招生结果的唯一渠道,请家长确保用自己的手机注册账号。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

4.信息采集阶段至提交报名之前,学生家长可以对本人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一旦提交报名,所有信息将无法更改。请反复检查,确认正确后再提交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还须及时关注学校发布的信息,根据要求配合审核。

5.请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完成整个报名流程并提交报名,逾期系统会关闭报名端口。

(二)学校审核确认(8月19日—8月25日)

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对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大数据比对结果和学生上传的相关材料确定“录取批次”或标记“初审不通过”。

(1)房产证(不动产证)作为学生家庭房产的依据,租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明不作为学生家庭房产依据。我市从2018年开始,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新迁入城区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

(2)已购买了商品房,经主管部门同意准予交房,尚未办理房产证,但确已实际入住的,需经学校审核和现场确认。当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学校难以承载时,学校可按照实际入住年限顺序依次录取。

(3)城区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适龄儿童、少年是城区学区内户籍;

b.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其(外)祖父母住址所在学区就读的,除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外,还须同时具备:适龄儿童、少年从出生落户到入学,和父亲(或母亲)户口一直落在(外)祖父母家,中间没有发生户口迁移(三代一直未分户),且与(外)祖父母共同居住。

(4)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其父母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在城区确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父母需有劳动部门备案可查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截止8月10日满六个月以上)等。

(5)在城区入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学校须审核: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营证明、务工证明,劳动部门备案可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居住证、经营证明、务工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均需满6个月以上(截止8月10日)。

(6)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招生录取

城区各中小学在市教体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招生原则和办法组织招生。按照“招生条件及类别界定”中五种情况为顺序分批进行录取(实行集团化招生的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当学校招生计划在某一批次已招满,将不再招收下一批次对象。当某一批次招满,仍有剩余学位但少于下一批次报名人数时,剩余学位可以用摇号方式确定。剩余批次的学生视情况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各学校对招收的学生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集团化办学的各学校在招生时,可根据集团片区内生源情况,制定集团内具体招生办法。若本校区招生计划在某一批次已招满,可将符合就读条件而未招录的学生优先调剂至分校或合作学校。若学生不同意调剂,由市教体局根据城区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生也可自愿选择到民办学校报名。非新泰城区户籍的,可选择回户籍地学校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就读。

(四)民办学校

我市民办学校按照批复文件要求招收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不得超过2022年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须经市教体局审批,招生简章(含招生广告)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简章执行,接受社会监督。简章及广告内容要与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相关规定一致。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指导计划录取。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生毕业入学新泰城区公办初中时,必须符合新泰城区就读条件或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报名。

对违反规定组织招生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乡镇(街道)、各学校在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统计、摸底基础上,“一生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6-12周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残疾证、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新泰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残疾儿童入学,对不适合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将协助推荐到泰安市相关学校就读。城区各普通中小学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学区内具备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要根据残疾儿童实际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确定就读公办学校。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确保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因学区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

六、招生时间

8月8日,召开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会议;

8月9日-10日,城区初中制定和发布招生方案及工作安排,做好招生前的宣传解释工作;

8月11日8:00-14日18:00,初中适龄儿童网上采集信息和报名;

8月13日-14日,城区小学制定和发布招生方案及工作安排,做好招生前的宣传解释工作;

8月15日8:00-18日18:00,小学适龄儿童网上采集信息和报名;

8月19日-25日,学校对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在线初审、复审、录取;

8月26日,学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早8:00后);

8月27日,市教体局对特殊情况进行统筹处理;

8月28日,学校发布新生名单;

9月1日,新生入学。

附件:1.2023年新泰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2.2023年新泰城区小学、初中招生计划

3.2023年青云街道、新甫街道所辖小学招生学区范围

附件1

2023年新泰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单位(学校)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市教育和体育局

基教科:7225783

青云街道教育办公室

新甫街道教育办公室

实验中学(瑞山实验学校)

青云中学

金斗中学

新甫中学

龙池中学

第一实验小学(集团)

第一实验小学

(含杏山校区)

一实小区15753831993

杏山校区13210611980

青云小学

银河小学

平阳小学

(集团)

平阳小学

滨湖小学

平阳实验学校

向阳实验学校(东周实验学校)

向阳3322093

东周13581196240

龙池小学

福田学校

青云街道朝阳学校

青云街道明珠实验学校

新泰市燕鸣希望小学

第二实验小学

福田实验学校

附件2

2023年新泰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2023年招生计划

第一实验小学(集团)

第一实验小学(含杏山校区)

1600

青云小学

680

银河小学

500

报名方式请咨询学校

平阳小学(集团)

平阳小学

800

滨湖小学

600

平阳实验学校

640

向阳实验学校(集团)

向阳实验学校

660

东周实验学校

220

龙池小学

800

福田学校

160

瑞山实验学校小学部

300

青云街道朝阳学校

550

青云街道明珠实验学校

260

新泰市燕鸣希望小学

270

第二实验小学

450

福田实验学校小学部

135

合 计

8625

2023新泰城区初中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2023年招生计划

实验中学

瑞山实验学校初中部

1700

青云中学

1300

金斗中学

650

新甫中学

700

龙池中学

700

福田实验学校初中部

463

合 计

5513

附件3

2023年新泰城区青云街道、新甫街道所辖小学招生学区范围

青云街道朝阳学校:金斗路以西,榆山路以南,新兴路以东,青云路以北及铁路以西、青龙路以北、新兴路以东的西南关、蔡家庄。

青云街道明珠实验学校:青龙路以北,平阳路以西,青云路以南,铁路以东。

新泰市燕鸣希望小学:青龙路以南、平阳河以西的青云街道所辖区域。

新泰市第二实验小学:新甫街道南西周村、东西周村、西西周南村、西西周北村、龙山村、西杏山村、耿家洼村;泉北村、泉西村、泉南村、南公北村、南公南村、南公西村、南公东村、万家庄、公岭村;新甫街道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中和家园、春天阳光苑、心悦世家、西周城。

泰安高新区

北集坡街道办事处京沪铁路以西范围义务教育段学校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信息采集公告

根据省、市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和《泰安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泰高社教字〔2023〕24号),现将北集坡街道办事处京沪铁路以西范围(以下简称“铁路西”)小学一年级和初中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生学校

公办小学:泰安高新区凤凰小学、泰安市实验学校万境水岸小学、泰安高新区龙泉小学、泰安高新区水泉小学、泰安高新区龙潭小学。

公办初中:泰安高新区一中。

民办学校:奥林匹克花园学校(九年一贯制)。

二、小学信息采集对象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小学信息采集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户房一致生源:新生户籍与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产在同一学区范围之内。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监护人(或儿童)住房产权证(或回迁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2.有户无房生源:新生在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学区内无房产。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和监护人在铁路西无房证明等。

3.有房无户生源:新生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但新生户籍不在学区内。其中,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作为申请入学条件的,儿童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要提供父母(监护人)在铁路西无房证明。此类新生,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确定是否接收就读。主要准备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房产必须实际入住)、户口簿。

4.政策照顾生源:烈士子女及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子女;政府安置人员子女;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子女等。主要准备材料:符合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户口簿等。

5.务工生源:儿童父母(监护人)或其一方在铁路西范围企事业单位工作。主要准备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在泰安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参保的缴费证明),户口簿等。

6.经商生源:儿童父母(监护人)或其一方在铁路西范围内经商。主要准备材料:营业执照、户口簿等。

统筹各校学位情况,第5、6类小学新生,今年安排在水泉小学就读。

三、初中信息采集对象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初中信息采集对象为小学毕业生(非铁路西小学毕业的,要提供学籍证明材料),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铁路西”户籍并且在铁路西范围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户籍为“铁路东”篦子店村、邢家寨村、兴隆庄村、窦家村、洪沟店、朱家埠村(以下简称“铁路东6村”)的小学毕业生。主要材料准备:户口簿、住房产权证或拆迁安置协议(村居证明)。

2.小学毕业生父母(监护人)在招生片区范围有私有产权住房并实际入住(学校组织入户核实)。主要材料准备: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3.小学毕业生父母至少一方在片区范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经商。主要材料准备:务工的需提供正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在泰安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参保的缴费证明)、户口簿等;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户口簿等。

四、信息采集办法及时间安排

通过网上信息采集的形式,请家长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爱山东”APP并下载注册,首页左上角“站点”选择“泰安市”,点击下方“特色专区”中的“教育专区”,之后点击“入学服务”,选择“泰安市-高新区”,点击“确认”进行信息采集。相关信息在泰安高新区网站公开(网址http://gxq.taian.gov.cn/,可百度搜索“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专题专栏”--“泰安高新区教育事业专栏”找到“泰安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平台查找说明”)。

发布公告:8月9日

信息采集:8月16日--21日

学校初审:8月22日

现场材料审核:8月24日-25日(家长端显示状态“初审不通过”的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初审通过”的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五、特殊情况处理

1.房屋现已实际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

2.“铁路西”范围村民房产证明,未拆迁或已拆迁未安置的,由所在村委或拆迁安置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负责人签字);拆迁后已安置的,由所在社区出具证明材料(负责人签字)。

3.截止信息采集日,未交付或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是否“实际居住”,由相关学校通过组织人员入户核查来确认。

4.重要提醒:对在信息采集和入学过程中提供假证件和假证明材料,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列入入学诚信黑名单,造成后果家长自负。

六、咨询电话

凤凰小学:8939830、8939699

万境水岸小学:6620216、6620118

龙泉小学:8930976、8930766

水泉小学:2066600、2066620

龙潭小学:17686268170

泰安高新区一中:8935032、8936264

奥林匹克花园学校:2071258、2071263

区教体办:8938350、8939695

平台技术员:17561697953(工作日9:00-17:00)

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办

2023年8月9日

泰安市徂汶景区

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

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学生。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向辖内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属乡镇(片区)教育办公室初审,由所在辖区政府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备案。

(二)初中招生

初中新生为应届小学毕业,接受完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招生范围

本辖区内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徂汶景区范围内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儿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工作原则

(一)科学划片就近招生。各单位负责所辖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要根据域内适龄入学人口数量,科学划分学校招生范围,要结合乡镇人口不断增加,合理优化调整和完善所辖学校招生范围,稳妥有序应对小学入学高峰,对于招生片区范围有调整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前进行研判分析,综合制定工作方案、预案,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二)严格落实免试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制度,义务段学校必须按照招生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进行招生,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各学校要按照先随机分班,再均衡配备师资的办法制定阳光分班工作方案,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新招收的起始年级小学不超 45人,初中不超50人,全面实行阳光分班,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报名服务程序。在切实巩固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入学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行“一网通办”“零跑腿”。同时,要充分考虑部分网上报名困难家庭的实际,保留必要的现场报名通道。

保障好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好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入学通知书、复学通知书等制度,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育办公室将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各单位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妥善做好残疾儿童保障工作。各单位组织学校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进行统计、摸底、上报,各单位做好牵头,及时对接所属地残联,对上报儿童进行鉴定。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一生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协调安排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落实资助政策,对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予以照顾。

(三)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公安英模、伤残警察子女,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按《泰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泰军政〔2022〕97号)规定落实。要积极响应我市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部署,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省、市及县级教育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落实。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制定来泰投资兴业的客商子女优待办法。对以上各项特殊政策,相关学校要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材料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2023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为三类:

1.徂汶景区各招生范围内户籍子女。监护人在徂汶景区各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儿童,需要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2.非徂汶景区内各招生范围户籍随迁子女。有房产证或者住房合同,除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租赁居住。除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时还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现住址证明材料。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现住址证明材料。

4.其它特殊情况说明

①因旧村(社区)改造属原址新建或异地迁建的,按旧村(社区)改造规划建设协议办理。

②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③已购房且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

④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父母确无住房并提供无房证明),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经审查属实,可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接收。

招生时间

8月12日—16日,学生家长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入学信息、确定申报学校。

8月17日—18日,各学校完成资格审查。

8月19日—20日,各单位完成复核。

8月24日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9月1日,组织新生入学。

招生流程

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并完成L4等级认证,首页点击【入学报名】,选择【泰安市】-【徂汶景区】进入后选择【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完成信息采集和上传→学校审核→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片区)教办主任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明招生程序,遵守廉政纪律,建立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面试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选拔生源。中小学校未经省教育厅同意,不得设立任何名义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招生工作秩序混乱、监管不力的地方,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微信公众号、招生入学咨询电话等多种途径,加大对高峰期间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8-8911870,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徂汶景区2023年义务段招生报名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

1

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0538-8911870

2

徂徕镇教育办公室

0538-8651055

3

天宝镇教育办公室

4

化马湾乡教育办公室

0535-8641054

5

滨河片区教育指导中心

6

泰安市实验学校博城学校

0538-2707006 18554220213

7

徂徕镇第一中学

8

徂徕镇中心小学

9

徂徕镇许家庄小学

10

徂徕镇北望小学

11

徂徕镇崔家庄小学

0538-8752522

12

徂徕镇李家峪小学

13

天宝镇第一初级中学

14

天宝镇第二初级中学

15

羊城聚才学校初中部

16

羊城聚才学校小学部

17

天宝镇中心小学

18

天宝镇大东庄联办小学

19

天宝镇赵庄联办小学

20

天宝镇时家庄联办小学

21

天宝镇时家庄联办小学上官庄教学点

22

天宝镇东峪联办小学

23

天宝镇前寺明德小学

24

天宝镇前寺明德小学杨庄教学点

25

天宝镇南汶西联办小学

26

天宝镇大西庄联办小学

27

天宝镇颜家庄联办小学

28

天宝镇颜家庄联办小学黄花岭教学点

29

化马湾乡第一中学

30

化马湾乡中心小学

31

化马湾乡王家庄

32

化马湾乡王家庄小学草茨教学点

33

化马湾乡想家峪小学

34

化马湾乡西庄小学

35

化马湾乡土山小学

36

化马湾乡枣杭小学

37

化马湾乡沙沟小学

38

化马湾乡长安小学

39

滨河片区赵庄小学

0538-8922137 13044005688

40

滨河片区张家庄小学

0538-8948014 15169880279

41

滨河片区西旺小学

0538-8946120 18854859699

42

滨河片区北店子小学

0538-8928143 13615386219

来源: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泰安高新教育、徂汶景区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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