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 女子拿了13件高档衣服送到干洗店,洗完女子取衣服时发现其中一件价值22350元的羽绒服腰带被店员弄丢,店家只同意赔800元,女子不认可赔偿条件,准备起诉。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谢女士是一名职业律师,不仅年轻人长得还漂亮,对待工作态度要求高,同样对待生活态度也很高,年前她买了一件价值22350元的羽绒服,穿起来显得特别的低调奢华有内涵,谢女士对这件衣服爱不释手。
到了天气热的时候,谢女士把连同这件价值22350元的羽绒服一起,收拾了13件高档衣服送到干洗店清洗,虽然都没穿过几次,但洗好之后便于保存。
谢女士买了几张干洗优惠券,13件衣服,花了大约八、九百块钱的干洗费。大约过了一个月左右,干洗店通知她衣服全部洗好,可以过来取了。
谢女士开着车来到干洗店,拿过衣服一件一件检查,发现13件衣服里,唯独只有价值22350元的羽绒服上少了要腰带,原来是一件修身有型的衣服,现在直接变成直版宽松型,完全不是谢女士喜欢的款型。
谢女士询问店员,店员称谢女士拿衣服来干洗时,店里订单太多,把衣服送到分店去洗,应该是分店在洗的时候把腰带弄丢了。
谢女士仔细的翻看了每一件衣服干洗时标注的情况,如有帽子的,会在衣服上打上标签,同时也会有帽子上打上标签,表示这两件物品属于同一件衣服上的。
另外有腰带的衣服上也会标明衣服上有腰带,唯独这件最贵的衣服上没有标注。谢女士拿出当初穿这件衣服时拍的照,和买衣服时的付款记录,来证明衣服本身是有腰带的,和衣服的真正价值。
店家也承认是在清洗时把腰带弄丢了,既然已经丢了,店家提出了赔偿条件,根据浙江省洗染服务消费纠纷处理办法,赔偿计算方法为,衣物洗护后出现钮扣、配件等附件损坏或丢失,经营者可予以补配,不能补配的,予以洗涤费1-2倍的补偿。
店家提出可以在赔偿标准的基础上再给谢女士额外补偿3倍,共计赔偿谢女士5倍的干洗费用,即400元。
谢女士不同意此赔偿办法,她提出,行业赔偿标准,衣物丢失或因损坏不能穿着使用的,最多也只能按洗涤费10-20倍给予补偿。
谢女士是一名专业的律师,她认为行业标准规定,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衣服腰带的损失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
店家最终提出,向总公司申请之后,可以增加到10倍赔偿,即赔偿谢女士800元。谢女士不同意店家的赔偿办法,她准备起诉维权。
对于谢女士的遭遇,有人认为,这么贵的一件衣服,腰带起到至关重要作用,没有了腰带一件衣服就作废了,店家只赔800元,确实无法让人心理得到安慰。
也有人认为,幸好谢女士有图为证,不然还真说不清衣服上是否有腰带,下次自己去干洗衣服时,也要学谢女士一样拍图为证。
谢女士提出的干洗行业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规定的标准,谢女士想按自己的诉求来索赔,有法律依据吗?
谢女士提到的行业标准,属于《标准化法》里的规定,标准包括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而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都属于推荐性标准,不属于强制性标准。
既然不属于强制性标准,且在双方合同中没有明确该如何赔偿,那么就不应该以店家说的算,适用利于店家的赔偿标准。
那么谢女士将衣服交给干洗店清洗时,双方即成了承揽合同关系。即谢女士按干洗店要求付8、900元的干洗费,干洗店则应负责将谢女士的衣服洗好,并保证谢女士衣服的完好性。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根据承揽合同的要求,若干洗店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属于违约行为,因此要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违约责任的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店家做为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谢女士损失的,应当遵循填平原则,按照谢女士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谢女士不同意店家的赔偿标准,起诉店家,您觉得会得到多少钱的赔偿?谢女士的做法也提醒了很多消费者,去干洗时,应该把贵重的衣服拍下来,以便维权。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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