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对杭州**科技有限公司(逸*出行平台)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没收相关违法所得、停业十日的行政处罚。这是全省首起针对网约车企业未上传订单信息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因未按规定上传数据
平台已被查处过2次
前不久,交通执法队收到举报称:逸*出行平台存在违法经营的情况。
“这是一家在营的网约车平台,该平台因未按规定上传数据已被查处过2次!”
了解这一情况后,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迅速集结执法人员,赴逸*出行开展数据检查,核实举报信内容。
现场,执法人员分成2组,通过采集数据、对比分析、现场询问等调查方式,核实该企业确实存在订单未上传至道路运输监管平台的违法行为。
随即,执法人员约谈逸*出行相关负责人,要求立即针对上述情况进行整改,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订单信息。
不仅如此,经过核实,该网约车企业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且为本年度第3次被查处,违法程度严重。
全省首起网约车企业未上传订单信息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经过法制审核、集体讨论,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没收相关违法所得、停业十日的行政处罚。
这是我省首起针对网约车企业未上传订单信息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本次行政处罚不仅是为了规范网约车企业依法传输数据,督促企业清退无证司机、车辆,合法合规经营,更是为了将全市网约车企业纳规纳管,营造一个更为公平、安全、有序的营商环境。
针对以往流动巡察、定点蹲守等监管方式执法效率低、调查取证难、企业处罚难的痛点,交通执法队创新运用数字化执法手段,通过“源头采集、数据筛选、重点比对、锁定执法”的方式,进行线上识别、线下取证,实现从源头打击网约车企业隐藏数据、违规派单和精准布控查处无证网约车三大功能,杭州网约车合规率持续居全国中心城市首位。
下一步,交通执法队将继续采取多种数据检查方式,把牢网约车数据传输关口,督促企业合规运营,持续提升服务质量,迎接亚运会顺利召开。
延伸阅读·相关法条链接: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网约出租车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将车辆、驾驶人员、订单、乘客评价等信息上传到道路运输监管平台。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网约出租车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或者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提供服务车辆、驾驶人员与平台指派车辆、驾驶人员不一致,或者未按规定上传信息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停业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并处吊销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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