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代入一个场景,当事人被指控涉黑,这个控诉可能导致当事人牢底坐穿,案件进入二审,当事人的律师早早的来到了庭审现场,却被拦在了安检处,要求不能带电子设备进入庭审现场,甚至包括笔记本电脑,当辩护律师还在等候法院意见时,原定的开庭时间9点未到,审判长就先开庭了,庭审中,只有控诉方、审判方,没有辩护方,开庭半小时不到,然后就宣判了。
“律师未到庭,庭审就结束了”,这么荒诞、离奇的事情竟然在实实在在的发生了。
笔者看完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整个人都不好了,感觉呼吸都受到了威胁!
事件背景
据顶端新闻的记者报道:当事人冯波,是广西当地的一名律师,因为多年以前代理过商人刘强公司的民事案件,广西当地进行扫黑除恶,刘强涉及涉黑案件,于是冯波也就被波及,并于2022年6月被警方带走,一审判决涉黑、诈骗等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家人不服,提出上诉。
7月20日二审第一次开庭后,其家人提出更换辩护律师,由外地的刘长律师和王昊辰律师作为辩护律师。
8月6日,刘长和王昊宸两位律师进行了大量案件准备工作后,与当事人冯波见面,并与他约定:“8月7日一早,一定准时甚至提前到达中院为你辩护,请放心”
冯波母亲周凌燕准备进入法院 (拿黑伞)
律师未到庭,庭审就结束了:
刘长和王昊宸律师收到的来宾中院出庭通知书写明的是,将定于2023年8月7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8月9日(预计三天,实际以庭审结束为准 )进行庭审。
于是刘长和王昊宸律师就在8月7日8时47分到达法院,但被安检处的工作人员拦下,被告知该案“高度敏感”,要求对其进行严格的全身检查和行李的检查,虽然这不符合要求,迫于时间,两人还是妥协配合了,安检人员要求两人脱鞋、暂扣手机。
随后,来宾的工作人员却又要求不能携带笔记本电脑进入庭审现场,很明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面对这样这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刘长和王昊宸律师表示很不理解,于是尝试与工作人员沟通,几名身穿灰色法官制服的工作人员一直在现场,其中一名女性自称是法官助理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去跟合议庭就是否可以携带电脑进行沟通,此后,其两次进入法院、表示将进行“沟通”,并要求我们在安检室内等待,并被带到了安检处等到法院的意见,然而过了9点的开庭时间,却迟迟等不来法院的消息,直到9点25分,两人被告知庭审已结束。
至此,冯波案的庭审已经在二十分钟内结束了,风波的家人、旁听群众、甚至来指导的律协工作人员都还没进去。而当天庭审的法官,竟然在法庭上说因律师未能准时出席,剥夺刘长和王昊宸律师的辩护资格。
庭审中的当事人冯波无奈,在无辩护人的情况下只能自辩,据“庭审”的旁听的人表示,冯波在庭审中谈到:自己已经和律师约好,他们一定会出现,如果不出现就是受到了阻拦,要求三位合庭的法官回避,但是遭到拒绝。
面对这样匪夷所思的遭遇,刘长和王昊宸律师通过发表声明和在网上直播的形式公开为自己的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来宾中院以各种理由,阻碍律师进入法庭进行辩护,属于侵害律师辩护权利的极端情况,两位律师的声明及遭遇,也在律师界掀起了波澜,得到行业各大律师的鼎力支持和声援。
中院涉嫌程序违法,道歉就完事了?
有在庭审现场的人在网上表示:对于刘长来宾中院作为司法机关,是法律的执行者,这样的角色比谁都知道法律的边界在哪,却无视法治精神,对于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施加重重阻碍,辩护律师被挡在法庭外几十分钟,律师连法庭还没有进去。法院却通知庭审已经结束,这样的违法,一点都不遮掩,赤裸裸粗暴野蛮。广西来宾法院害怕什么呢?这样的庭审,有法律效力吗?
据顶端新闻报道,8月9日,面对着刘长和王昊宸律师的疑问和投诉,来宾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先是表示事实与两位律师所述相差很大,律师可能断章取义说了这些。
一天之后,8月10日,我们确实知道怎么回事了——“来宾中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院在接到律师投诉后高度重视,指令审务督察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核查,认为律师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当日的庭审工作在程序上确有不当”
“9日中午,该院柳金红院长联系到王昊宸律师,就该院在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方面存在的工作失误当面致歉”。
而来宾中院,表示合议庭将继续审理!
来宾中院合议庭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而来宾中院的态度就是和稀泥!法律在他们面前犹如儿戏吗?
两位律师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法院院长还当面当了致歉,来宾柳院长表示:“来宾中院已对合议庭进行了批评,合议庭也进行了认真检讨。”
王昊宸律师表示愿意配合继续开庭,但是来宾中院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提议由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而刘长律师也表达的类似的观点,目前来宾中院的行为已经表明不再适宜继续管辖和审理本案,为了切实保证当事人冯波的辩护权,该案件应该提议移出来宾审理。
刘长、王昊宸两位律师的观点,是我们所有关心冯波律师案件、所有关心律师权益、所有关心法治进步的法律人或普通公民的心声:案件不移出来宾管辖、不对合议庭成员追责,我们对法治的信心将无处安放。
两位律师的行为让我想起了韩国电影《辩护人》,主人公面对着司法程序的不正义,坚持自我,通过各种渠道发声,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最终赢得辩护权。
此次,来宾中院的行为已涉及违法犯罪,应该由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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