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于1980年4月1日成立(正局级),是水利部在海河流域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在海河流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承担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事机构职责。机关内设机构15个,单列机构1个,下辖4个正局级单位,即漳卫南局(山东省德州市)、引滦局(天津市西青区)、海河下游局(天津市河西区)、漳河上游局(河北省邯郸市),1个副局级单位:水文局(天津市河东区),通讯中心等7个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以及华水公司、龙网公司2个直属企业。截至2022年,全委系统独立法人单位93个,在职干部职工总数2800余人。
与长江航务管理局相似,正厅级的海委同时管辖4个正厅级事业单位,下面介绍一下漳卫南局、引滦局、海河下游局、漳河上游局机构设置。
一、漳卫南运河管理局(驻地山东省德州市)
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成立于1958年3月24日,隶属于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为正局级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管辖范围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局机关驻地在山东省德州市。实行三级管理体制,机关内设机构11个、二级单位15个、三级单位35个,分布于冀、鲁、豫3 省10市28个县(市、区)。截至2022年12月底,有职工1836人,其中在职职工1137人,离退休职工699人。
1.内设机构如下:
2、事业单位(均为正处级)
(一)卫河河务局
卫河河务局隶属于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由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授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管辖河南境内淇门以下至大北张的卫河、刘庄闸及其以下至老观咀的共产主义渠,堤防长度354.9公里。
下辖:
1、浚县河务局
2、滑县河务局
3、汤阴河务局
4、内黄河务局
5、清丰河务局
6、南乐河务局
7、刘庄闸管理所
8、综合事业管理中心(信息中心)
9、后勤服务中心
(二)邯郸河务局
邯郸河务局隶属于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由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授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管辖河北省邯郸市境内漳河、卫河和卫运河,堤防长度337.9公里。
下辖:
1、临漳河务局
2、魏县河务局
3、大名河务局
4、馆陶河务局
(三)聊城河务局
聊城河务局隶属于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由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授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管辖山东省聊城市境内卫河、卫运河和引黄穿卫枢纽、引黄入卫闸,堤防长度83.6公里。
下辖:
1、冠县河务局
2、临清河务局
3、穿卫枢纽管理所(穿卫枢纽水文站)
(四)邢台衡水河务局
邢台衡水河务局隶属于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由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授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管辖河北省邢台、衡水境内卫运河、南运河,堤防长度133.2公里。
下辖:
1、临西河务局
2、清河河务局
3、故城河务局
(五)德州河务局
德州河务局隶属于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由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授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管辖山东省德州市境内卫运河、漳卫新河、南运河、陈公堤和西郑庄分洪闸、牛角峪退水闸,堤防长度389.7公里。
下辖:
1、夏津河务局
2、武城河务局
3、德城河务局
4、宁津河务局
5、乐陵河务局
6、庆云河务局
(六)沧州河务局
沧州河务局隶属于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由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授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管辖河北省沧州市境内漳卫新河至入海口,堤防长度206.8公里。
下辖:
1、吴桥河务局
2、东光河务局
3、南皮河务局
4、盐山河务局
5、海兴河务局
(七)岳城水库管理局
岳城水库管理局隶属于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由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授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管辖岳城水库水利枢纽工程及附属设施。
(八)四女寺枢纽工程管理局
四女寺枢纽工程管理局隶属于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由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授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管辖四女寺枢纽南闸、北闸、节制闸、船闸和三角洲及附属设施。
(九)水闸管理局
水闸管理局隶属于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由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授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管辖祝官屯枢纽、袁桥闸、吴桥闸、王营盘闸、罗寨闸、庆云闸、无棣闸及滨州市无棣县境内漳卫新河至入海口,堤防长度30.6公里。
下辖:直属单位(均为正科级):
1、祝官屯枢纽管理所
2、袁桥闸管理所
3、吴桥闸管理所
4、王营盘闸管理所
5、罗寨闸管理所
6、庆云闸管理所
7、无棣河务局(辛集水文站)
(十)防汛机动抢险队
(十一)水文处
(十二)信息中心
(十三)综合事业处
(十四)后勤服务中心
3、企业(正处级)
漳卫南局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引滦工程管理局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亦称水利部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1980年,水利部批准成立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1983年接管大黑汀水利枢纽后,在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水利部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隶属于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为正局级事业单位,下设10个机关职能处室,8个直属单位,4个经营实体。
1、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二)规划计划处
(三)水政水资源处(水政监察总队)
(四)财务处
(五)人事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六)工程管理处(水旱灾害防御处)
(七)监督处(审计处)
(八)保卫处
(九)直属机关党委
(十)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委员会
2、局纪委
3、直属单位(正处级)
(一)潘家口水力发电厂
(二)潘家口水库工程管理处
(三)大黑汀水库管理处
(四)天津基地管理处(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驻天津办事处)
(五)水文水质监测中心(海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引滦工程分中心)
(六)水利信息网络中心
(七)后勤服务中心
(八)职工医院
(九)公安分局(唐山市公安局潘家口分局)
4、经营实体
(一)迁西引滦工贸有限公司
(二)唐山市潘家口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三)迁西县潘家口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唐山潘家口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三、海河下游管理局
海河下游管理局成立于1980年10月,为具有行政职能的正局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局机关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内设8个部门,下辖8个基层单位,全局事业编制总数为275人。
四、漳河上游局机构设置
漳河上游局于1993年4月28日正式成立,为纯公益性差额事业单位,目前定编95名,其中行政执行人员编制60名,公益事业人员编制35名。局机关设在河北省邯郸市,设7个处室;在晋冀豫三省相应市县设4个派出机构;还设有2个事业单位、2个公司。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水政水资源处(水政监察总队、水旱灾害防御处)
3.规划计划处
4.财务处(审计处)
5.人事处(退休职工管理处)
6.建设与运行管理处
7.监察处
工会(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委员会)(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直属单位(均为正处级)
1.河道管理一处
2.河道管理二处
3.河道管理三处
4.水文水环境中心(海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漳河上游分中心)
5.综合事业发展中心
6.清漳河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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