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他是我认识的最嚣张的教练”!湖南长沙。欧阳女士通过朋友认识一位教练学车,承诺是3580包干,可等到真正学车时,对方却经常找她收取各种费用,这让欧阳女士感觉有些不对劲,来到驾校一问,才知道,教练给她提供的竟然还是带有公章假合同。
起初,因为是朋友介绍的教练,欧阳女士也没多想,直接将3580的学费用现金交给对方,但在联系过程中,教练又找她收打卡费、场地费等900元的费用。欧阳女士虽然有质疑,但还是很痛快的把钱给了对方。
可是在自己向驾考中心交了200元补考费后,教练再次找她来收费,这让她感觉不对劲,随后她拿着教练提供的合同来驾校询问,才知道自己手里的合同,根本就不是驾校专用章,也就是说教练提供了假合同。
对此,该教练并没有解释合同的问题,表示自己并不是诈骗,只要把培训完成就可以了,而且现在学员已经考完科目二了。但说到驾校和合同的问题,他则是各种推脱,没有正面回答。目前,学员已经报警。
有网友表示:越是熟人越坑你,坑完还做不得声,我就是背时找的熟人,后悔死了。
也有网友说:没必要太纠结,只要正常练车能拿到证就行,其实问题没那么大。
当事人是怎么找的朋友,又是怎么认识教练的,我们不清楚,所以就不评价了,不过这件事,很有必要去纠结一下,首先教练提供假合同,这就是很大的问题,已经涉嫌违法,其次,各种收费也不是正常的练车。
如果单纯的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刑法第280条第2款所规定的伪造公司印章罪。如果使用伪造的印章签署合同,实施如合同诈骗罪等其他的犯罪行为,通常应数罪并罚。
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在签署合同时,一方很难直接判断印章的真伪。除非有预留印鉴可供比对,但预留印鉴在与银行的业务关系中常见,在一般商业活动领域,比较少见。
因此,在相信印章时,本质上是在相信盖章之人,相信盖章之人具有权限。对人的权限的判断,是一种综合判断。应基于商业经验,以合理谨慎的态度加以审查,比如建立联系的方式,沟通业务的方式和地点,签约的方式和地点等等,都可能成为对人的身份与权限判断所应考量的因素。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