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都会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维护,因为公证是一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债权债务也是在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内的,是能够进行公证的。那么,公证处可以公证债务吗?

网友咨询:

公证处可以公证债务吗

律师解答:

可以。债务担保是以合同的形式约定的,是属于公证的范围,只要债务负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进行公证。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律师补充:

申请公证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个人的话需要提供个人身份复印件证明,是法人的话需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果申请人不能自己去办理公证,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办理,这时候就要提交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还要出示具有代理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财产所有权证明。这里指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资料;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王文涛律师简介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事务等诉讼和非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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