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常言道:“善有善报,恶人自有恶人磨。”

人生在世,虽然我们可能没有办法做出太多的善事,但是对于一些恶事我们还是有选择不去做的权利的。

广东广州从化的某个初中附近,就发生了一起恶性围殴的事件,最终甚至导致一人死亡。

那么,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事件最终的结局又是如何?

刘嘉诚是一位初二男生,在家人的眼里,虽然刘嘉诚挺调皮,但是还算是规规矩矩,学习也还过得去。

但是,在10月9号的这一天,刘嘉诚的奶奶谢塞琼等来等去都没有等到孙子回来。

奶奶谢塞琼平时没事干,就经常跑到儿子家里给尚在读初中的孙子做饭,然而,就在这一天中午,谢塞琼等了半个多小时都不见自己孙子的人影,这让她一下子就慌了神。

于是,老人急忙跑到邻居家里去,询问一下隔壁小孩自己孙子为什么还没有回来,这一问,老人直接晕了过去。

那么,刘嘉诚到底去干了什么呢?

原来,就在这一天,刘嘉诚被同班的一名同学高栋飞叫住,解释说上周和别人发生了矛盾,希望找自己和其他几个人一起去找回场子,刘嘉诚二话不说,兄弟不就是要两肋插刀么,直接就答应了高栋飞的请求。

而后,刘嘉诚和高栋飞以及其他几个人一起跑到了校门外接近200米处的一座小桥上面,就等着守株待兔呢。

不久,目标果然出现,是两个人,在高栋飞的带领之下,一群人放下一大堆狠话,而后开始互骂,一阵嘴上交锋。

嘴上打架自然不过瘾,没过几分钟几个人就一起上去殴打了两人,尤其是与高栋飞有矛盾的那名同学,更是被拳打脚踢,几人未曾因为一样是同学而留情。

本来也就教训教训一下就算了,几个人也不可能下死手,但是,这一幕被不远处姓罗同学的父亲罗卫平看见了。

见到自己的儿子居然被人打趴在地上,而且已经是鼻青脸肿,罗卫平顿时大怒,拿着一把铁管就朝着几人打去,而刘嘉诚因为正对着罗卫平,所以直接就被铁管砸中了脖子,而后直接昏倒在地。

几个小孩看见这阵仗那还了解,有点骑单车,有的甚至撒腿就跑。

事后,罗卫平送刘嘉诚去附近医院,但经过认定,刘嘉诚已经死亡。

最后,刘嘉诚一家在儿子上学的学校附近讨要公道,而警方也已经介入调查。

【以案释法】

虽然案件还在调查中,但是这件事的前因后果非常清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罗卫平将要负什么责任呢,他可能得到的惩罚是什么?

以我国的法律为依据,根据以往类似的案件作为参考。我们可以对罗卫平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和相关的法律惩罚进行分析。

首先,罗卫平的行为可以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5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有意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行为。

从主观方面来看,罗卫平的行为是有意为之的,因为他选择使用铁管对攻击者进行报复,表明他有明确的目的和意图对其造成伤害。

从客观方面来看,刘嘉诚虽然是作为第三方当前冲突的参与者,但因为他也有对罗卫平的儿子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攻击行为。因此,罗卫平对刘嘉诚使用铁管造成致命伤害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度防卫。

当然,罗卫平虽然用铁管攻击致人死亡,但是罗卫平是本着救儿心切的目的。

在法律上,罗卫平可以提出过度防卫的辩护。根据刑法第233条的规定,当正当防卫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伤害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然而,是否接受罗卫平过度防卫的辩护需要包含以下的几个要素。

首先是罗卫平攻击的紧迫性。罗卫平在目击到儿子遭受攻击后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报复,因此辩护过度防卫可能需要证明攻击对罗卫平或者他的儿子构成了紧迫威胁。

其次是罗卫平并未采取其他合法手段。罗卫平在面对攻击时是否有其他可以采取的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和儿子。如果有其他合法手段可用但未尝试,辩护过度防卫则可能不被接受。

而使用的武力是否适当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使用铁管这样具有致命性的工具进行报复行为,可能会导致其辩护过度防卫不被接受。

最终,根据相关证据和审理程序,法院将作出对罗卫平的判决。在刑事诉讼中,我们可以推测罗卫平可能面临以下几种刑事惩罚:

第一个是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如果情节严重,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并处罚金。

第二个则是过度防卫辩护:如果罗卫平成功辩护过度防卫,并能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过度防卫的要求,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们在面对冲突时要冷静理智,遵守法律。过度防卫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我们应该尽量采用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和他人。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不要将每件事情都交由暴力手段解决,而是应该求助于相关的法律和司法程序来寻求公正与合法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