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看天吃饭,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除了旱灾、水灾,虫灾的危害也比较大。

所谓虫灾,即巨量的害虫集中出现,每到一处就将当地庄稼啃食干净,令农民颗粒无收。

在虫灾当中,蝗灾相对常见。而在蝗虫之外,一种名叫“虸蚄”(zǐ fāng,辞典解释为黏虫。幼虫头褐色,背面有彩色纵纹。成虫淡灰褐色,有迁飞习性,是农作物的重要害虫。)的虫子亦容易成灾。以胶东半岛为例,元末时期,当地曾频发“虸蚄”灾害

对此,《元史》记载道:“至正二十二年六月,莱州胶水县虸蚄生。七月,掖县虸蚄生,害稼。二十三年六月,宁海文登县虸蚄生。七月,莱州招远、莱阳二县及登州、宁海州虸蚄生。”

根据这段记载,至正二十二年和二十三年,胶东半岛连续两年发生数次“虸蚄”灾害,并且波及多个州县,具体包括胶水县(平度旧称)、掖县(莱州)、文登招远、莱阳、登州(未详细提及具体州县,可能辖下区域普遍有灾情)和宁海州(牟平旧称)。

上述的“虸蚄”灾害,不仅在《元史》中有记载,在相应县志中亦有提及。比如,民国版《莱阳县志》在大事记中也写道:“(至正二十三年)秋七月,莱阳、招远、宁海等处虸蚄生。”值得一提的是,当年春天,莱阳还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元朝在此设立了胶东行中书省(胶东行省),总制东方事。而结合时间来推断,当年的虸蚄灾害发生后,胶东行省应当也要承担具体的处置、赈灾事宜。

限于古代的科技条件,官府在面对虫灾时也并没有太好的应对方法。比较有效的举措主要就是免征田赋以及开仓放粮,以此防止因灾成荒、出现动荡。但至正二十三年时,元朝的统治已经风雨飘摇,上述举措的落实恐怕要大打折扣了。

而民间在面对虫灾时更是束手无策。所能做的,无非为烧香祈福。在旧时,大多数州县都建有“八蜡庙”。庙里供奉的神灵当中,就有专门的“管虫”之神。据说刘猛将军庙亦有此作用。以掖县为例,根据《掖县志》记载,当地的八蜡庙建在城南三里,明清时期屡经重修。民国时期,许多其他庙祠陆续荒废或改为别用,但八蜡庙仍存。它在传统观念中的特殊地位,由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