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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布关于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事宜的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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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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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相关要求

参加体检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自备体检费300元(现金,由医院收取,多退少补)。

体检人员应于2023年8月19日7:00前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楼前集合(鹤淇大道与淇水大道交叉口向东200米国家863鹤壁科技创新园1号楼),逾期不到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须知

1.考生携带的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产品,需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体检纪律处理。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怀孕考生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需提前准备好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于体检当日交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怀孕及处于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前应事先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保持空腹。

5.体检期间,除参加体检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体检现场。考生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单独行动。

6.请参加体检的考生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考生自理)。

8.体检过程中,考生对本人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当场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异议要求复检的,需向本组带队工作人员报告,由本组带队工作人员协调体检医生当场进行复检;考生对于其他不能当场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异议的,要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提出后由体检实施机关组织复检,只进行一次,检查结论以复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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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

责任编辑:沈卫中

校对:王艳茹

审核:冯丽敏

总值班:陈鸿

监制:靳丽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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